#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222屯門 #新案件 #提堂



控罪:
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修定控罪,控罪不變,但字眼上有改變。控方可以聽取答辯,但辯方有其他申請,希望將案件押後以進一步得到法律意見。

控方希望新增保釋條件:不得離開香港,辯方沒有反對,其他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16日1430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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