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8日警方第一至第四證人在執行反刑事罪行任務,見到被告和不知名男士到第一地點,見到被告右手持一支噴漆,不知名男士持兩支噴漆,用黑油在外牆寫上「支那不死,華夏不生,復興華夏,共匪必誅,加入我哋」等字句,大概1.5 X 5米,上前拘捕。二人嘗試逃跑,被告被PW3拘捕,不知名男子成功逃走。 23:35時被告被PW4拘捕,表示知錯,祈求機會,該招認被記錄在警察記事冊。 PW4拘捕會面,被告警誡下承認黑油噴口號,並且於同日23:00在第二地點公園噴口號「加入我哋,復興華夏,共匪必誅」。其後公園保安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