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825西九龍法院大樓 #提堂

D1 李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B(2)條
D1被控於2020年8月24日西九龍法院大樓公眾區向女子何姵誼、男子何潤來及女子陳芷君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及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說話相當可能導致破壞社會安寧。

D1今午已出院,被押上法庭應訊
法庭指示取消原定9月1日的審期

(同案D2今早已上庭應訊)

保釋獲批,條件如下
現金$2000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居於報稱地址
每週報到2次
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接觸本案控方證人及陳彥霖死因研訊的所有證人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8日09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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