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審前覆核

#1110天水圍 襲警
戚 (18)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5144

#1110天水圍 3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張,張,何 (18-22)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6888

兩單案件同時審訊,似乎想合併,有待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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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被加控第二項罪名,兩項修訂控罪如下:
一、襲擊
二、管有攻擊性武器(伸縮警棍)

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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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就三名被告一案要求修改控罪字眼,罪名都是「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其中發生小插曲令裁判官動氣...
控方表示於7月13日已經向法庭遞交文件,但辯方兩位律師只確認收到控方於7月3日呈交的文件,裁判官詢問辯方收不到7月13日的文件之緣由,再問7月13日的文件內容刪除了控罪一及三之緣由,主控啞口無言,裁判官要求休庭了解。

開庭後主控解釋,控辯雙方所持的是同一份文件,其於7月3日寫成,但於7月13日才送到法庭。文件在第一段和第三段劃上刪除線,是因為箇中內容將不作修改。

法庭書記讀出各被告的修訂控罪,三名被告均不認罪。

控方指出辯方不打算作審前覆核,辯方表示「唔係唔做,只係今日未做到」,裁判官大興問罪之師。辯方解釋因為早前與律政司有書信來往,要求延後審前覆核之日期,剛於上星期收到回覆拒絕,需要時間準備。

裁判官指法庭已經安排今日做審前覆核,斥責辯方「唔係話你哋想點就點,既然律政司拒絕申請,點解唔做兩手準備,你哋唔做,咁上庭嚟做乜嘢!」

裁判官堅持是日要做審前覆核,問辯方如何處理控方的八名證人,辯方律師回答「未能同意住」,又中地雷...裁判官斥責辯方律師毫無準備。

裁判官表示「既然唔認罪,根據上次法庭記錄,控辯雙方要呈上承認事實文件」,主控表示「可能聽漏咗」,辯方兩名律師亦表示對有關安排不知情。今次官老爺大怒,不單指責控辯雙方,連辯方的事務律師也受牽連。主控提出明日可以呈上承認事實,但辯方其中一名大律師表示,明日不能出庭。官老爺拋下一句「咁即係點」。

裁判官要求主控在30分鐘之內手寫好一份承認事實,辯方要在15分鐘之內回應,之後再開庭。

1615再開庭,裁判官在閱讀承認事實後,又再教主控如何寫文件。

商議後減去兩名控方證人,只有六名控方證人出庭作證。各被告的會面記錄不會呈堂,控方案情預計需時一日半完成;辯方將傳召一至兩名證人,辯方案情預計需時兩日完成。

案件押後至12月4, 9,-11日0930 在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控方需要在開庭前兩日呈交正式修訂後的承認事實文件,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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