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18葵涌 #提堂

D1冼(17)、D2湯(20)

控罪:
(1)、(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D2]
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附近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瓶高濃度腐蝕性液體,樽外用紗布包裹着一片懷疑漂白錠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2]

案情:被指於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近43號巴士站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瓶高濃度硫酸,樽外用紗布包裹着一片漂白錠,控方指硫酸與藥片產生的氯氣對人體有害

背景:2人在11月20日首次上庭,被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拒絕保釋申請;11月28日保釋覆核亦被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拒絕;湯在12月6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 #彭寶琴法官 申請保釋被拒;冼在12月16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 #李素蘭法官 申請保釋被拒;2人還押54天後,終在1月13日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週報到2次,並須禁足葵馥苑。

D1代表律師正在與律政司方面溝通,申請押後4星期至10月7日答辯。控方沒有反對。
裁判官問及D2代表律師意見,D2希望與D1一同答辯,故此一同押後4星期
裁判官批准押後。

辯方無更改保釋條件申請

案件押後至10月7日0930 西九龍法院第一庭進行答辯
期間以原有條款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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