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418天水圍 #判刑

謝(21)

控罪1:刑事毀壞
控罪2:刑事毀壞

被告在2020年8月26日於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席前承認兩項控罪

認罪詳情

辯方律師已解釋感化報告內容予被告人,報告建議80-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為合適刑罰。

理由:
1. 家庭唯一經濟支柱
2. 透過自身努力穩定工作,令家庭脫離綜援生活
3. 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4. 已繳付清潔及維修費
5. 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去參與反修例活動,只有參與和平集會,沒有參與非法聚集
6. 承諾守法,有悔意

感化官認為
被告沒有反社會行為,犯案只為一時衝動,有良好品行,早步入社會,但努力工作,有悔意,重犯機會不高,情況樂觀。

判刑
裁判官接納感化報告,兩項控罪合共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須接受感化官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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