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林,劉(22-27) #提堂(#20200515黃大仙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私了阻貼文宣休班警A)

D1林(27歲)
D2劉(22歲)

控罪:
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外一條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一名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方申請押後六星期10月30日再拿法律意見

🚧押後至10月30日下午2:30 九龍城1庭提訊

擔保原條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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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由於警方認人程序未能認出被告,控方曾申押後等指模、DNA化驗,此次已經是第三次申請押後》

辯方要求縮短至押後四星期。因為該案件已經押後三次,至今都沒有實質證據收到,包括上次的化驗結果未有,而第一控方證人都無法認到施襲者。

控:之前拿過一次法律意見,這次進一步拿意見。而化驗報告未齊

官:報告都未齊,如何拿法律意見?要先問報告幾時有。

控:指模報告八月尾收到,七天內給辯方,DNA報告需要多三-四星期

辯:本案已經16星期化驗,希望今次最後一次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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