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天雁裁判官

🕤09:30
👥鍾,胡(17-18) #審訊 (#1013深水埗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D1:鍾(16)
D2:胡(18)

控罪:
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詳情:
同被控於19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及欽州街交界的馬路或隧道口,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聚集,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損或遭阻礙

D1 不認罪
D2 不認罪

上午

針對D2拘捕丶證物相關的兩名控方證人作供完畢

下午2:30 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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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牽涉第一被告D1拘捕程序的PW3 高級警員51195黎錦耀
《駐守紅磡警署分區第二隊,案發當日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官階高級警員。當天軍裝執勤。》

D1書面會面警戒紀錄,自願性呈堂性有爭議

第一被告反對被告所謂口頭招認呈堂理由:

~從未向警方表示聽到警方發出的警告以及: 我要發出五大訴求,因此氣出馬路堵車
從未供稱“非法堵路不對,以後不會再做犯法”
~PW3過度武力第一被告,不斷粗言穢語辱罵,連同其他警員被捕室內威脅其他被捕者令被告害怕
~誤導被告只要合作就會儘快完成,不自願情況下在補錄供詞上簽字
~PW3沒有之前給PO153 沒解釋被捕權力。
~PW3用另一張紙遮蓋口供內容,令被告在不知內容情況下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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