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0831太子

* (14)

控罪:
(1)非法集結
(2)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被控於19年8月31日,在旺角奶路臣與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的士參與非法集結
(2)被控於同日,在港鐵太子站內管有兩個自製燃燒彈及兩個打火機


控方透露希望待被告完成法援申請後與另一案合併。

法官提醒被告著緊申請進度,如申請不及則後果自負。


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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