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0922沙田

A1:陳(24)
A2:周(23)
A3:黃(43)

控罪:
(1)A1-3暴動
(2)A2管有攻擊性武器
(3)A2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詳情:
(1)A1-3被控於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A2被控於同日在沒有合法的辯解下管有一個鐵槌、一把鉗和一支螺絲批
(3)A2另被控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58483林佩武

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D3代表律師透露被告已申請法援,該申請現處審批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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