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126旺角

黎(20)

控罪:
(1)非法集結
(2)暴動
(3)襲擊警務人員
(4)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5)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7)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詳情:
(1)被控於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3)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70637
(4)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偵緝高級督察13086
(5)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警長9108
(6)被控於同日於粉嶺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進入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7)被控於同日於旺角站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辯解下,無票離開該站已付車費區域

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代表律師透露被告將會申請法援,法官促請被告需儘快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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