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308將軍澳 #新案件

張 (29)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3月8日在將軍澳唐明街2號尚德邨尚德公共交通總站附近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背景:
今年3月8日晚上,數百名市民在將軍澳尚德邨悼念去年11月墮樓身亡的科大學生周梓樂。晚上8時許起,警察走出馬路開始暴力驅散悼念民眾,全晚更拘捕46男17女,指控他們非法集結、藏有仿製槍械、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事隔近7個月,本案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案情:
警方當晚暴力驅散期間,被告見到暴力的警員感到驚慌而逃跑,期間有人跌了雷射筆在地上。警員隨後拘捕被告。據悉當晚曾有人使用過雷射筆,但未有證據證明被告曾使用。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10日0930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被告獲准保釋,條件如下
現金$1,000
不得離港
住在報稱地址
每週報到1次
宵禁230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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