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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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最近好嗎!我在一月終於被判了刑,刑期和預期的差別不大,都是這麼重。我以為自己會在得知量刑起點後當庭哭出來,神奇的是當刻都有種踏實感,當然不多不少也有點失落,但我的牆內生活終於有了看得到的終點,而不是還押時總是猜猜度度,隨着幻想飄浮不定的終點。我曾想像這位向來心恨手辣的法官會予以輕判,但現實顯示把我們輕判將成為她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對她來說,我們「非重判不可」!

這件案件中,六年並非最高的量刑起點。我的同案,他是一位溫柔並滿懷夢想的男生,被判了區域法院的最高量刑,即七年。七年是一個怎樣的概念!可以完成一個四年制學士學位在投身社會三年、iPhone 15可進化成iPhone 22、七年可以把人和東西都改頭換面。而監獄中的七年?想像一下自己在2017年時跳進了一塊大凝膠,你在凝膠中會繼續變老但動彈不能,而凝膠外的世界則如上運作,七年過去,帶着2017年mindset的你踏出凝膠,等待你的是2024年的人和事。已坐了一年牢的我乘囚車回去時,發現AIA正在灣仔舉行嘉年華,那刻我感覺自己身處那塊大凝膠的最中央。我不會說自己「失去了」這段時間,只是在這段時間中,我無法參與外面的事,感覺像和外面detach了一樣 。

法官在判刑時形容我們為「泯滅人性亦不為過」、「猶如熟練軍隊」及「橫蠻」。對於法官的選擇性觀察,我只感到無奈。現今暴動罪定罪門檻之低已到令人發笑的地步,只要你身處暴動現場,便是壯大暴動的一份子,即使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你有暴力行為。市民若一個人在暴動現場只走走動動避開迎面而來的催淚彈,是否又被歸類性「熟練軍隊中一份子」?是否值得以六年作量刑起點?是否「泯滅人性」?

判刑當晚,我被轉移到其他監獄服刑,正式由穿綠褲變穿啡褲(綠=還押,啡=定罪)。起初10分不習慣環境和人事上的轉變,但幸好「落山」到工作期數後(被判後要工作)便一直被一群善良可愛的人照顧着,令我的不安感很快便褪去,在這裏遇到他們是不幸中之大幸,但同時我也慨嘆,監獄裏困着這樣的一群人是時代的悲哀。

前路還很長,但至少能觸碰到終點,在困難的年頭,我們更要多讀書識字和照顧好自己的身心,我也會好好努力不讓自己的赤子之心變冷變質,下封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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