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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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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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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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莫子聰裁判官
#續審 [14/8]
#0902油塘 #串謀損壞財產 #刑事損壞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攻擊性武器

D1:曾(18)
D2:許(22)
D3:麥(17)
D4:李(19)

控罪:
(1)D1-4串謀損壞財產
被控於2019年9月1日至9月2日,無合法辯解而與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損壞油塘港鐵站。

(2)D4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油塘鯉魚門廣場2樓載貨升降機大堂管有一把鎚。

(3)-(5)D1-3管有攻擊性武器各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各一支雷射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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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開庭

📌傳召PW10 警員21162 湯家偉(音)作供

- 申請搜查位於警察總部大樓的5部手提電話,目的是為了獲得電話中的對話(如Telegram)
- 由警員14464阿聰(音)負責申請搜查令文件資料及打印文件,並要求PW10簽名
- PW10只有負責簽名並沒有確認文件內容,包括疑犯身份證號碼,5部手提電話的資料,然後去法庭申請搜查令


📌傳召PW11 領犬員 警長48918 盧繼忠(音)作供

- 屬油尖警區警犬隊(巡邏警犬,非緝毒犬)
- 於2019年9月2日和領犬員10093 巡邏油塘警察宿舍及鯉魚門廣場
- 到達鯉魚門廣場貨𨋢大堂現場時,4名可疑人士已被制服,不知制服原因
- 現場總督察冇俾指示,但見人手不足而選擇支援看守疑犯
- 走入大堂時警犬Karen情緒已激動,有吠過,有拉狗繩避免佢咬傷人
- 之後主動帶警犬走近黑衣男子,
辯方律師指出警員有向靠牆人士2男1女講過「係咪要試下俾狗咬,隻狗未食早餐」,警員反對並表示只詢問疑犯「係度做咩」,之後再轉向藍衣男子加用手指指向藍衣男子,警員強調非刻意
- 其後藍衣男子被帶到另一角落,警員帶領警犬走到藍衣男子身後距離4呎,再次用手指向藍衣男子,其後再指一次手指,警犬有不停吠,警員冇做任何動作制止警犬


📌 傳召PW12領犬員10093張慶國(音)作供

- 警犬有一直向黑衣人士吠,警員冇阻止佢吠,警員表示只需控制佢唔咬傷人及執行職務,無須阻止佢吠,並表示無留意黑衣人士神情驚恐
- 警員同意警犬係武器,會令人驚慌,為防禦性武器,用吠聲震懾場面,防止疑犯逃走並令其服從警方指令
- 到場係為了了解現場有否需要協助,或要警犬幫手
- 之後冇收到任何同僚的指令要求幫手


📌傳召PW13 警署警長 49023 謝紀強作供


1305 午休至1430再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莫子聰裁判官
#續審 [14/8]
#0902油塘 #串謀損壞財產 #刑事損壞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攻擊性武器

D1:曾(18)
D2:許(22)
D3:麥(17)
D4:李(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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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傳召PW13 警署警長 49023 謝紀強作供

- 偵緝警署警長 反黑組
- 因收到觀塘警區行動控制室指示去協助處理事件,截查可疑人士,連同4位同事到場
- 到場軍裝同事已控制3男1女
- 鄭總督察並沒有講係需要特别咩協助,自己決定去協助看守可疑人士,拘捕後帶上警車返回警署
- 事後指派警員14464做證物警員及調查,記不清確實時間
- 表示冇俾指令去攞電話密碼,事後完全不知情,亦冇人匯報佢
- 認同手提電話為重要證物,但表示冇查問任何關於手提電話的事
- 之前上午話唔知有同被捕人士上手扣,但下午睇完影片就改話知道有上手扣,但唔同意係自己落命叫軍裝警員上手扣,亦唔同意要更正之前上午嘅答法
- 同意警員收好物品後,準備上警車時有警員打開番哂袋再攞手提電話出黎
- 唔同意自己有示意警員帶黑衣人士去CCTV影唔到的角落
- 唔同意自己有去過訓示室並喝罵藍衣人士,稱其曱甴並用硬物打佢2次

辯方律師指出被吿多次被軍裝警員51552及其他人暴力對待及言語威嚇,被吿人非自願作出錄影會面及非自願簽署同意書交出自己的電話密碼,並且受PW13指示而作供,證人不同意

辯方律師指出於到達警署前已得知電話密碼,證人不同意


📌重召CO4 警員8094作供
- 流水簿(OB)有紀錄下班時間為1230分為下班時間,警員表示下班時間不代表離開警署時間


📌重召PW8 督察 聶美蘭 作供

- 流水簿(OB)並不完全全面真實反映上下班的時間,大部分反映,有個别原因而不反映,如下班之後做私人工作或公事但不想計工時,離開警署時間會比下班時間遲

辯方律師表示警察通例53章5-7段有要求警員要記低上下班及加班工作時間

1735 休庭至明早(2月10日)0930時間再訊,將會重召CO1-3及警員14464作供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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