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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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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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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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罪

保釋相關事宜:
控方申請取消所有禁足令獲批
及更改宵禁時間至24-08獲批

因其中兩名控方證人涉及其他刑事案件須停職候查,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

案件押後至9月8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林(22) #1110九龍塘

控罪:協助教唆或促致逃離合法羈押

控方申請押後,等待就披露事項方面索取律政司進一步指示。申請獲批准。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0月14日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

保釋相關事宜:
🟢申請取消宵禁令獲批

案件押後至11月3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0九龍塘

(22)

控罪: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案情:於20191110日在九龍塘又一城「千両」外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一名男童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申請保釋條件更改:
每週報到一次
取消宵禁
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案件押後至121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 區域法院 )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韋(35) (#1110九龍塘 5項襲警 2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原因是有兩名警員證人涉及其他案件 (干犯罪行),仍在法律程序中。其中一名警員是負責下載影片,已有人取代;但另一名警員是控罪5和7的涉事人,而該案仍有10名警員受查中。

辯方不反對,但申請將警署報到由三次改為兩次,獲批准。

押後至12月24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黃(32) (#1113中環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非法集結 蒙面)
👥麥,譚,鄭,李,周(17-23) (#1113中環 暴動 非法集結 4項蒙面)

控方申請將兩案合拼,辯方不反對,獲批准。

辯方申請押後,向控方索取文件。
D2 (譚) 申請更改報到日子和時間獲批
押後至12月31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陳(16) (#1228上水 暴動 襲警 2項拒捕 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辯方申請押後8星期,和控方商討共識。
申請更改宵禁,由2100-0600改為2300-0600獲批
押後至2021年1月5日1430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曾經還押約52日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
————————————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十星期,因控罪五及七的警員正牽涉另一宗案件的調查,該案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在本案的後續工作上,要視乎該案對本案有沒有影響。控方指這十星期會盡早索取就此法律意見。

韋經理當日傷勢😡

保釋相關事宜:
。取消其中一名擔保人
。報到次數由2次減至1次

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9日1430時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維持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提堂 #1110九龍塘

林(22)

控罪:1)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案情: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九龍塘又一城「千両」外協助及教唆、慫使及促致一名男童在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索取律政司意見後,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

案情指在九龍塘又一城商場有示威活動,有示威者店舖卷「千両」閘外噴漆,連衣警員拘捕一名男童,戴上手銬並安排他在在店外,約50人包括記者及示威者上前圍觀,幾名男子跳出襲擊便衣警員,男童逃去,被告嘗試拉走被捕人士,便衣警員隨即上前嘗試制服被告,被告跑走,被告在短距離內被捕,警誡下保持沉默。

被告同意案情,以$1000自簽守行為24個月💛

💛感謝臨時直播員💛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曾經還押約52日

控罪:
(1)-(5)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6)-(7)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同日在又一城1樓1號鋪Sift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E
(6)-(7)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及E的合法羈押
————————————

控方修訂控罪書,撤回控罪5及7.
辯方申請 5星期押後,以便給予被告法律意見。

韋經理當日傷勢😡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3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維持保釋。⚪️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慶年法官
#提訊
#1110九龍塘

韋(35) 曾經還押約52日

控罪:
(1)-(4)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5)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合法情況下逃離羈押

詳情:
(1)-(4):被控於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19A號舖千両外,襲擊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

(5):被控於同日於上述兩個地點,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不知名女童及男子離脫警務人員C的合法羈押

韋經理當日傷勢😡🩸
https://bit.ly/3uK4j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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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

無警誡供詞
控方5-6位證人全是警員
有7-8段錄影片段共長約半小時
爭議點是辨認證據

控方需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同意案情,辯方需在控方交出同意案情後兩星期內作出回應

(李官帶領控辯雙方一起填表格😂🤡

排期在2021年11月22-26日五天審訊

押後至2021年11月22日0930區域法院五天審訊,現有條件保釋。
🟢旁聽人士咪走晒啊,下個手足都係手足)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三庭 ( 區 域 法 院 )
#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0九龍塘 #審訊 [1/5]

韋(35)

控罪:
(1)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干犯香港法例第212章第36(b)條
被控於在2019年11月10日在九龍塘達之路80號又一城一樓19A號舖「千両」門外襲擊警員A
(2)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B,內容同上
(3)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C,內容同上
(4)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D,內容同上
(5) 協助教唆逃離羈押,干犯香港法例第2??章第89條和第221章第101i條
在同日同時同地,協助、教唆一名女子逃離警員C的羈押

主控: #馬藻玉大律師

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宣讀開案陳辭(詳情按此),控方申請小休與辯方相議承認事實的內容。

10:21 開庭,呈上承認事實(內容後補)

10:58 控方表示本案共有21名證人,主要倚賴頭6名證人ABCDF和拘捕警員,PW7 係搜證警員,PW8~11係醫生,PW12證物員,PW13下載網上片段,PW14~20係CCTV提供者,PW21調查員,負責做截圖冊,可能會傳召作供。

辯方爭議不在場,認人程序無爭議,可能有兩名辯方證人(包括被告)。

11:05 傳召 PW1 女警C,負責觀察,見證事件全程,主問中,下午開始睇片,14:30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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