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4K subscribers
7 photos
4.8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21/35]

A1林(28) / A2林(20) / A3劉 (19)
A5梁(24) / A6譚(24) / A7謝(23)
A9王(22) / A12蘇(18) / A17馮(19)
A18張(21) / A19張(18)

🛑A20蘇(25)於9月11日認罪;A4李(17), A8王(23), A10黃(23), A11黃(18), A13溫(27), A14鍾(21), A15唐(26), A16黃(21),  A21黃(19), A22廖(26), A23黃(21) 於首日審訊認罪,現正還押中。全部認罪被告定於12月1日進行求情。
*上述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指於或約於 2019 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主控:#張錦榮大律師
案件主管 #任雪瑩

D1,3 及17代表: #朱寶田大律師
D2 及D7代表:#黃宇逸大律師
D5代表:#陳佩妏大律師
D6代表:#石書銘大律師
D9代表:#麥健明大律師
D12代表:#姚本成大律師
D18代表:#陳芊仲大律師
D19代表:#王詠文大律師

==============
[下午進度}

D12已經接受診治獲批病假,法庭批准缺席。

📌申請更改作供次序
由於上午沒開庭審訊,法律代表指如D3下午作供今天一定不可以完成,申請下午先安排D3 之首位證人(父親)作供,其作供不多,押後明早才傅召D3作供。法官指仍有半天不批准改動以免影響進度。

📌傳召DW7 D3 作供
🔸主問
📎背景
今年23歲,呈上文件冊D3-1包括出生證明D3-1(1)及學歷證明。案發時19歲就讀大學二年級住大學宿舍,同父母一弟住黃大仙,2019年11月初起亦同時在會計事務所兼職任會計員,上司也會作證人。工作是從街招見到,因可在家工作覺得合適。呈上IELTS(英語能力測試)考試證書D3-1(2),於19年11月23日應考。就讀之大學畢業一般要求學生IELTS成績得到6.5分,詳見網上要求 D3-1(3)。確認報名參加學校交換生計劃,需符合GPA不少於2.5分及英語能力測試不少於6分。呈上19年12月發出IELTS成績單D3-1(5)。附上大學一級榮譽畢業證書。D3指出2019年11月14日起因社會事件學校沒有實體課,改為網上上堂。原先交換生計劃可往韓國因而考了韓語能力考試並取得高分數合格,但因本案件不批准離港最後沒有前去。
📎出現油麻地
兼職工作在2019年11月4日於觀塘一間麥當勞見工並即時獲聘,上司要求11月5日開始工作,早上十時先到紅磡一間麥當勞見面,會計事務所地址在葵興但D3只需取文件回家處理入數工作,上司吩咐11月8日同地點交收完成文件及取另一批文件工作。下午交收為11月11日十時,一如之前交收文件,再約下次為11月15日2000於葵興地鐵站交收。此次上司交一白信封,上有油麻地金x大廈一地址及附有信箱鎖匙,要求D3在11月18日前去取一封客戶法庭文件。D3取走後回到黃大仙家溫習IELTS考試,由於不用上實體課沒有住宿舍,而IELTS考試對交換生計劃及畢業非常重要。11月16及17日也在家溫習。11月18日1800時家中溫習想起未取客戶文件,於1830時出門前往取文件。D3在15日已經上網查過信封地址知道近逸東酒店。離家坐紅色小巴往旺角花園街市政大廈下車,要求下在地圖劃出落車位置D3-1(9)。印象1850時下車沿快富街行去西洋菜南街,路上冇特別情況,直至行到亞皆老街旺角站D2出口接到父親來電告知倒垃圾時大門關上要求回家協助開門。D3答即坐地鐵回來,約1930回家,原打算即坐的土再到油麻地取文件,但父指既然回來不如食埋飯再出外,D3留下食飯但忘記食到幾點。飯後約於2145-2150出門乘紅色小巴,估計2250到達,途中塞車比平時20分鐘車程長很多,車上曾瞓覺小休。身上冇袋,白色信封放褲袋,外出時穿黃色圓領T恤及啡黃色格仔恤衫,有一黑色風褸披膊頭,警署拍攝時風褸穿在身上。

📌案件管理
D3代表主問估計仍需90分鐘,2位證人作供不長,明天可完成D3案情。D6代表明早東區法院處理案件後才能到庭。

今日完畢,明天0930繼續D3主問。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審訊 [22/35]

A1林(28) / A2林(20) / A3劉 (19)
A5梁(24) / A6譚(24) / A7謝(23)
A9王(22) / A12蘇(18) / A17馮(19)
A18張(21) / A19張(18)

🛑A20蘇(25)於9月11日認罪;A4李(17), A8王(23), A10黃(23), A11黃(18), A13溫(27), A14鍾(21), A15唐(26), A16黃(21),  A21黃(19), A22廖(26), A23黃(21) 於首日審訊認罪,現正還押中。全部認罪被告定於12月1日進行求情。
*上述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指於或約於 2019 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主控:#張錦榮大律師
案件主管 #任雪瑩

D1,3 及17代表: #朱寶田大律師
D2 及D7代表:#黃宇逸大律師
D5代表:#陳佩妏大律師
D6代表:#石書銘大律師
D9代表:#麥健明大律師
D12代表:#姚本成大律師
D18代表:#陳芊仲大律師
D19代表:#王詠文大律師

==============
[上午進度}

0942 開庭

📌繼續傳召DW7 D3 作供
🔸主問
📎同日第二次出門
確認第二次出門到油麻地不是如P311(1)相中警署穿黑色風褸在身上,外出時披在膊頭,車到旺角時去廁所不方便取袋內紙巾因而將風褸穿身上。習慣坐紅色小巴出旺或附近,而家附近也冇車可以直達金勳大廈。代表律師要求下地圖劃出下車行至警察截停路線,廁所位置用圓形表示,同意辯方文件冊第十張相D3-1(10)是該公廁。花園街市政大廈下車,沿花園街南行到洗衣街公廁,之後沿鼓油街向西行,再由隧道橫過彌敦道去砵蘭街鼓油街交界,沒留意附近環境有冇特別,再在砵蘭街向南行,之後路段冇行過及砵蘭街較「雜」便在登打士街出彌敦道向尖沙咀行。此時彌敦道上有很多人及嘈雜,但並不擔心。彌敦道行到咸美頓街時見到百米外有火光,也聞到刺鼻氣味覺得冇辦法直行去金勳大廈,打算去最近地鐵站即碧街入口離開,但行了一半有堆人迎面跑來撞到自己。該些人穿深色衫褲,有頭盔豬咀,自己即背貼牆企避開待人散去便向碧街入口行,其後聽到背後有人叫「警察未郁」,轉身見一個深色衫有頭盔蒙面男子(速龍)手上持槍指向,隨即停下舉高手。該人吩咐伏向牆,之後有人上手扣,但沒人查問自己。向代表指示不知當時地鐵停駛,自己一直顧住溫書沒留意新聞資訊。送到警署時搜身才發現身上白色內有信箱鎖匙,同家中鎖匙也不見了,不知道何時不見。19年11月21日致電上司黃先生告知因不見了鎻匙拿不到文件,答自己好似也因示威事件被拉。黃先生有問仲做唔做?因未領取人工所以答仲會做,兼職工作做到2020年1月頭。
🔹盤問
D12:
下車位附近有其他小巴,有途人,沒印象小巴或的土行駛,沒見到巴士行,沿路有潮洲粉麵店開門
控方:
-巴士大架所以肯定冇見到路上行走,的士小巴較細沒印象。下車急去廁所對附近環境沒留意
-同意19日凌晨警方宣布暴動罪拘捕,為向同上司說好似示威事件被拉?因當時仍未平復心情所以簡單交代。
-弟弟也有家中鎖匙,父有打電話給弟弟但沒接電話,母親在地鐵工作當日上班,由於輪班自己想她不可以回家開門
-同意家中附近有地鐵站但要行5分鐘,坐小巴只行1分鐘。回答小巴下車行去金勳大廈要20分鐘。不知道金勳大廈近佐敦站。即使油麻地站行去「金勳」較旺角小巴站近,D3指因習慣也會坐小巴。主控質疑行了十五個街口而且也有紅錄燈可以20分鐘行到,D3指自己行過。
-第一次下車行西洋菜街是平時行路線,第二次下車行花園街因為想去廁所。
-19 年9月及10月也找兼職但找不到,直至11月找到兼職會計工作,不同意考IELTS試不重要所以做兼職
-兼職主要入數,要外勤如去客戶公司或稅局取文件。不清楚上司有冇買勞工保險或供MPF,冇諗過外勤遇意外點算。
-11月15日上司交收白信封內有一條信箱鎖匙,自己問過上司幾點去獲答冇限幾點去,只需19日上午1000交給他,理解辦公時間以外也可以去取文件。
-11月18日出門同意不知金勳大廈有冇鐵閘,但應該有保安員,因上司黃先生說任何時間也可去取,即使晚上出門認為也可入去取信
- 11月中知道有理大事件,社交媒體知道有人在校園放火射箭,不知有人佔領大學,印象中紅磡隧道被封但不影響自己學校沒有特別關心。同意宿舍電梯內見過社會運動標語,其他地方印象見到,冇印象校內沒有特別討論社會事件
-小學有已經開FB但少用,2019年冇用不知戶口是否可用,當時只用IG。平日有用whatsapp, 內容沒有討論交通、堵路,示威資訊。
-沒想過取文件先才回家協助父親開門

1134 早休至1207

-第二次出門約2250在旺角落車,到大廈認知管理員要求訪客登記身份證可以進入。不清楚18日早上去是否較方便,但不想早起身。
-廁所內冇印象有黑衣人,也冇見任何裝備。
-咸美頓街聽到砰砰聲,不知咩事,見到數不清黑衣人佔領彌敦道行車路,行人路及見有火光
-2019年約有一百度近視,配有眼鏡,但上堂,用電腦或睇戲要看遠方字才戴,11月18日外出沒有戴眼鏡。同意被捕時全身裝束黑色。外出時身有電話、cardholder 放褲袋,白信封,家中鎻匙及紙巾放風褸袋,有拉上拉鍊,庭上確認風褸P302衫袋冇爛。印象中去廁所取紙巾冇拉上拉鍊,不肯定是否彌敦道被人撞過遺失信封及鎻匙。不同意當日身上沒有白信封,也不同意不是去油麻地取文件而是穿黑色衫褲去參與暴動。
🫂播放進入THA片段,00:00:15定格,主控要求留意風褸袋D3指看不清風褸袋。
🔸覆問
-主控問答過大學內在宿舍電梯見過社會事件資訊,有堂上便會出入宿舍及教室,很少去校園其他地方
-確認不知道金勳大廈信箱位置
-沒想過坐的士去金勳大廈,太貴

D3作供完

1300 午休,1430 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