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43.4K subscribers
7 photos
4.8K links
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Court Hearing @youarenotalonehk_en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Download Telegram
#區域法院第廿一庭
#游德康法官 #審訊 [10/19]
#0811尖沙咀 #暴動

A1: 劉(18) / A2: 郭(16)
A3: 張(16) / A4: 梁(19)
A5: 黃(19) / A6: 梁(25)
A7: 吳(27) / A8: 韋(25)
A9: 卓(23) / A10: 潘(41)

控罪:暴動 [全部被告]
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指他們在2019年8月11日香港九龍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和其他人士共同參與暴動。

🔹控方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辯方:
A1 A2 #張秀群大律師;A3 #熊雪如大律師
A4 #林國輝大律師;A5 #郭憬憲大律師
A6 #陳姵妏大律師;A7 A8 #馬維騉大律師
A9 #阮偉明大律師;A10 #朱寶田大律師

———————

📌下午進度

- 1433開庭 -

📌PW21 15866 高錦祥 (音)機場特警 拘捕A8作供
主問
晚上七時多以畜龍小隊身份到達尖沙咀,警方發口頭警告後示威人士沒有散去,畜龍在PTU後推進,PTU發射催淚彈後畜龍衝前向示威人士跑去拘捕,證人當日只在彌敦道Land of London (音) 店外拘捕了一名女示威者,當時追捕她懷疑參與較早前非法集結於是店外大喝「警察,咪郁,唔好走!」,被告A8身穿黑色衫褲,頭戴黃色頭盔,面部戴住呼吸器及眼罩,A8配合沒有反抗,證人除下其呼吸器及透明眼罩掛頸以便看到容貌確認身份,被捕後證人沒有告之身份如警察編號,也沒有檢查或檢取A8隨身物品作證物,約5分鐘後將A8交給前來協助女警6630處理,自己有作簡單交代。
🔹庭上曾播放數片段查問證人及A8是否在畫面來,並要求描述片段當時所屬階段
🎬P207 ON CC新聞
🎬P202 NOW 新聞
🎬P211 及P210警方拍攝片段
🔹看片後PW21指只有P202拍到自己

A8代表律師盤問
-PW21同意數段A8被捕片段只有Now新聞片段P202影到自己在金巴利道,沒有片段見到怎樣處理A8,承認二份書面口供因忘記所以沒有講將A8交予那位警員,但記事冊有寫低交6630
-同意口供記下A8衣著,但沒有留意有沒有藍色手套
-當時馬路及行人路上充斥大量示威人士,承認只見到較前排示威者
-PW21在場見對有急救員在A8隔離但不知原因,沒有留意馬路上有巴士停泊
-書面口供只寫追捕時喝令A8企喺度,沒有如庭上作供「警察,咪郁,唔好走」咁詳細
-自己除下A8眼罩、呼吸器後直至將她交予6630處理也沒有替她戴回眼罩及呼吸器
-同6630只提自己是拘捕警員後作簡單交代
-代表律師爭議當日拘捕A8的警員不是PW21,證人不同意

覆問
-同6630交代前自己有講身份是編號UI 15866後,之後才再講拘捕罪名等
-確認除下A8呼吸器及眼罩後直至將她交6630處理,A8自己沒有戴回呼吸器及眼罩,但不知道之後有沒有其他人給她戴回眼罩、呼吸器

-1620完-

明天0930再訊,預告明天可以處理A9,星期三上午處理A10,星期四如沒有意外才處理A6
#區域法院第廿一庭
#游德康法官
#0811尖沙咀 #續審 [11/19]

A1: 劉(18) / A2: 郭(16)
A3: 張(16) / A4: 梁(19)
A5: 黃(19) / A6: 梁(25)
A7: 吳(27) / A8: 韋(25)
A9: 卓(23) / A10: 潘(41)

控罪:暴動 [全部被告]
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指他們在2019年8月11日香港九龍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和其他人士共同參與暴動。

🔹控方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辯方:
A1 A2 #張秀群大律師;A3 #熊雪如大律師
A4 #林國輝大律師;A5 #郭憬憲大律師
A6 #陳姵妏大律師;A7 A8 #馬維騉大律師
A9 #阮偉明大律師;A10 #朱寶田大律師

———————

- 0939 開庭 -

📌控方傳召 PW23女警 6630 李志玲(音) (接手處理A8)

🔹控方主問PW23
當時駐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當日在尖沙嘴當值,晚上7時25分左右到達尖沙嘴彌敦道,位置已經超越山林道(尖沙嘴方向)。當天屬於「CRP」(總區小隊),接報有示威者扔汽油彈,職責作拘捕行動,特別職責是拍片和接手處理被捕人士,並確認當天有接手處理被捕人士。

晚上7時45分,PW23當時身處彌敦道美麗華出面的Links of London, 畜龍同事向其表示較早之前制服的被捕人士(A8)為參與非法集會人士。PW23透過畜龍的制服和其表述自己的是UI15866認出該人為其畜龍同事,當時位置在美麗華出面。接手A8期間,畜龍指著A8,距離A8一至兩米。PW23 自己行向A8,對A8進行警戒:「唔係事必要你講,除非你想講,你講嘅嘢會用筆寫低,用作呈堂證供」,A8沒有回應。當時A8情緒激動,PW23安慰她。PW23現場作快速檢查,確認A8身上沒有可疑用品作攻擊。其他在A8側邊人士均為她的同事,身分為同一隊CRP 的警長和傳令員。然而警戒時間確實沒有記錄,但A8被交給PW23後她便馬上接手。

晚上8時05至08分A8進行快速搜查。A8當時身上有手套,掛上口罩,警長協助進行快速檢查背囊,過程中把背囊物件拿出來。PW23不記得逐項背囊物件。搜背囊過程大概幾分鐘,之後警長把物品放回背囊,背囊交由PW23保管,並隨A8帶去新屋嶺進行檢取,自己沒有也沒有看到其他人非法干擾背囊入面物品。由A8保管的物件之中,有背囊、頭盔、眼罩、三角型防護口罩及手套(放在頭盔上)。這些物品現場沒有被檢取,但由PW23保管。

🔹播放P210 警方拍攝片段
反映PW23作供的快速搜身階段,期間PW23曾說話提到「強哥」即同一隊CRP 的警長,及自己向畜龍發問「你係咪AO(Arresting Officer)呀?」,其後有人在紙張寫低交接畜龍的資料,即UI 號碼15866和電話號碼。

🔹PW23確認背囊P138為其帶去新屋嶺的背囊及相關物件帶去新屋嶺的分別位置(背囊、頭盔)。

🔸辯方盤問PW23
(控方案情完成後補充)

🔹控方覆問PW23
控辯雙方同意從unused materials KWN249-008 片段呈堂為P223。該片段反映警長「強哥」從背囊拿出物品(包括蠟筆小生銀包)的快速搜身階段。

◼️法官問題
法官向PW23發問有關15866 畜龍接收的情節,包括PW23身穿的T-shirt 、警察背心、鞋款、手戴的黑色手套、頭上的紮辮及頭上的防暴頭盔。PW23回應時指自己當日有戴頭盔,與15866交接時有揭開頭盔面罩。

辯方大律師和控方大律師沒有就新片段的跟進問題。就蠟筆小生銀包,在法官詢問下,PW23確認沒有留意警長「強哥」逐張翻閱在蠟筆小生銀包裡的卡。

— PW23作供完畢 -

控方下午1430將傳召警長「強哥」

💛感謝臨時直播員💛
How to Watch Stories from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