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續審 #0921旺角 [7/2]

吳(22)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

1146 休庭
於下午1430繼續

1505 開庭續審
繼續盤問PW5 警員 10186盧俊傑

1539 控方證人PW5 警員 10186盧俊傑 作供完畢
傳召控方證人PW6 警員13345劉志豪
負責證物處理

1659 PW6 警員13345劉志豪 主問完畢
休庭

案件押後至星期五10月16日同庭續審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PW5 警員 10186盧俊傑 在另一案件 #1001太子 被官斥「砌詞狡辯、自圓其說、信口開河」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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