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續審 #0921旺角 [8/2]

吳(22)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

0950開庭
辯方盤問PW6 警員13345劉志豪
時任旺角重案組第2隊
負責證物封存

1136 暫時休庭
辯方盤問PW6 警員13345劉志豪 完畢

傳召PW7 警員 11361易子豪
駐守旺角重案組第2隊
負責短暫處理證物

1307 休庭,押後至1430繼續
主問PW7完畢
辯方未完成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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