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01北角 #提堂

韋(3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控罪指她於去年10月1日,在北角電氣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被告不認罪

控方傳召7名證人,依賴一段長達46分鐘的錄影會面及17分鐘的影片(呈堂性不受爭議)。
辯方不爭議專家證人(PW7)的專家資格。將傳召1名證人(不包括被告)。審訊預計需時兩日。

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3日起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審訊,期間被告依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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