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刑期覆核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朱芬齡上訴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5歲女童&15歲男童
控罪:非法集結 #1118油麻地

背景:兩名被告首次提堂時,被律政司以暴動罪起訴。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在今年5月控罪修訂為非法集結,6月16日何俊堯裁判官為兩名被告頒發兒童保護令12個月,不留案底。律政司長不滿刑罰明顯過輕提出刑期覆核

承上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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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熙資深大律師已經向第一答辯人及其家長解釋報告內容,報告建議改判兩人感化令。潘兆初法官認為,報告內容不反對法庭改判第二答辯人社會服務令。經考慮後判處第二答辯人80小時社會服務令,加強阻嚇性及懲罰性。

第一答辯人同意接受12個月感化令
第二答辯人同意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向第一答辯人頒下12個月感化令,並有以下條款:
①按監管人員指示,在指定地方居住、讀書或工作
②如有指示,須配合精神科及心理科治療
③每晚 20:30至06:30,除非事前得到監管人員准許,有父或母陪同,否則須在住所逗留
④遵守監督人員指引交朋結友

📌法庭向第二答辯人頒下社會服務令80小時,並有以下條款
①按監管人員指示,在指定地方居住、讀書或工作
②如有指示,須配合精神科及心理科治療
③每晚20:30至06:30,除非事前得到監管人員准許或父母陪同外,否則須在住所逗留
④地址有更改須通知監管人員

在執行社會服務令期間如違反條款,法庭會撤銷社會服務令並重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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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AR3 /2020
[2020] HKCA 939 裁斷理由書全文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1850&currp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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