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炳宙裁判官
#審前覆核 #1111上水

👤劉(20)

控罪
(3)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同案2位被告認罪,分別被判簽保守行為及感化24個月

辯方表示:D3堅持不認罪,但經控辯雙方商討,控方指還有空間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陳官詢問案情細節,要求控方澄清搜出涉案工具的位置,以釐清控罪字眼。

控方預計傳召2隻證人,無招認。辯方沒有證人,未知被告是否作供。辯方預計爭議被告管有工具的意圖。

本案押後至2021年1月20日0930,於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進行中文審訊,預審期1天。
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直播員OS:司法程序漫長而苦悶,手足堅持不認罪,自有一番風骨。香港冬天凍,手足要小心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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