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香淑嫻裁判官 #1111旺角
#審訊[2/1]PART 3

D1: 彭(17)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彌敦道687號外,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 PW11 專家身份爭議

🧷 辯方陳詞
/ 被告就PW11 專家身份進行陳詞。(由於被告讀得好快,直播員抄唔切 🥲)就雷射筆的訓練方面,PW11 只是知道相關雷射裝置的特性,以及知道進行測試的程序,但他並未有就檢驗雷射筆進行特定訓練。PW11 由2019 年才開始進行雷射筆檢驗,被告認為以他的經驗,不足以成為專家證人。即使PW11 有很出色的履歷,如哲學及電子工程的學位,但這些也未能顯示PW11 於雷射裝置方面有足夠的知識。/

🧷 專家資格裁決
裁判官認為以PW11 的資歷及學歷,裁定PW11 #陳喬崔 為「電機及電子工程專家暨雷射裝置專家」。控方將PW11 資歷呈堂為P18,而專家報告將呈為P19。

🧷 小插曲
/ 裁判官大罵為何報告是黑白影印而非彩色影印,(直播員按:...... ),並斥罵「唔係檢控部無彩色影印機吓嘛,你唔嘗試去努力一下去搵吓㗎咩」,最後只說「你鍾意黑白黑白彩色彩色,法庭唔會干預」/

1802 休庭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年4月14日0930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進行審訊。

直播員按:裁判官燥底,傾緊幾時續審嗰陣時,佢提議話14號續審,而控方話有單裁決要跟所以未必得。但係裁判官就話「好多時可以由第二個嚟做」,控方只回應會儘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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