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8紅磡 #營救理大

陳(32)

控罪:
(1) 危險駕駛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以危險方式駕駛一輛客貨車。

(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傾向作為
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意圖協助其他人逃避逮捕的行為,而明知該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

案情:
被告被指接載游繩離開理大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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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訂控罪書
申請押後等待法援

保釋事宜:
由一星期報到7次改為3次

押後至2021年6月10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現有條件保釋。
(上次加重保釋條件時,得返手足一個同幾個旁聽人士,其他人走晒去捉鬼,個庭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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