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1118油麻地 #提堂
👤郭(18)
原案詳情按此🛑已還押1個月
控罪(1)
暴動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道交界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4)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
(21)
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支雷射筆。
控方呈上轉介文件,修訂控罪(1)(4)、新增控罪(21)及補上其同意檢控書。辯方明白轉介安排,沒有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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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將於2021年5月25日 14:30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