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香淑嫻裁判官
#0825荃灣
#審前覆核
D1:陳(21)
D2:岑(24)
D3:葉(23)
控罪:
(1)D1-3參與非法集結
(2)D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D1-3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咀道,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條(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2)D2被控於同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45號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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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將於兩星期內把未被使用材料給予辯方。
辯方對以下事項有爭議:
3名被告不是身處現場
雷射筆的證物鍊
無爭議事項:
現場有非法集結、專家身份、專家報告、片段可呈納性及雷射筆在被告身上搜出。
控方將傳召6名證人,沒有警誡供詞。
D1及D3各自有1名事實證人,D2有機會有1名事實證人。
D1有機會有1段約3分鐘的片段呈堂,由現場人士錄取,若控方不同意呈堂,將有機會另傳召1名證人。
預計審訊需時七天。
案件押後至 2022年1月24日 0930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進行為期七天的審訊,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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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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