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庭
#潘敏琦法官
#1006灣仔 #暴動

🙎🏻‍♂️A1:15歲仔  👩🏻A2:李 (17)
👩🏻A3:蘇 (20)  🙎🏻‍♂️A4:謝 (22)
🙎🏻‍♂️A5:陳 (25)

⭐️今天只有A3,4,5出庭⭐️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5人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6)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1、A3 配戴掛耳式口罩;A2、A4、A5 則配備半面式防毒面罩 (A2承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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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裁決結果
A1-5 控罪一暴動罪名不成立;而蒙面物品控罪二至六罪名成立。

📌判刑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9277
(A1,3,4,5為禁閉式刑罰)

🛑現在律政司就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並加上保釋條件。今天為A3,4,5出獄日子,今早一踏出懲教院所,便立刻被警方即時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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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及A2沒出庭,未知A1及A2會否加保釋條件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條件:
。保釋金$1000(A3,4)、$2000(A5)
。每週報到一次
。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証件
。居住在報稱地址,如有更改要在24小時前通知
(沒有宵禁)(今天不用報到)

未知何時再上庭
(A1繼續在更生中心服刑,A2繼續執行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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