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域法院)
#張潔宜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1油麻地 #審訊 [35/30]

A1: 羅(26)/ A2: 李(19)/ A3: 何(19)
A4: 楊(19)/ A5: 方(25)/ A6: 宋(24)
A7: 雷(29)/ A8: 黃(23)/ A9: 陳(19)
🛑A5已被還押逾8個月

控罪:
(1) 暴動 [A1-9]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1]

(3) 管有攻擊性武器 [A2]

(4)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

(5) 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A4]

(6)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5]

(7)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6]

(8)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7]

(9)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9]

控罪詳情和案情,請參閱: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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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開庭

A5代表石大律師表示經懲教署聯絡到A5,她同意如果石大律師未能夠出庭,可以由丘大律師代為處理文件,她唔知可以幾時上到庭,表示可以在她不在場下繼續審訊。

A3代表郭大律師表示昨日A3未能約到指定診所求診,但佢有晒武肺嘅病狀,同樣表示可以在他不在場下繼續審訊。

A1繼續缺席聆訊,代表律師稱佢有發燒、咳、喉嚨痛,但檢測結果為陰性,已經同佢講要睇醫生,交醫生紙以作證明。

控方指別無選擇,要等埋A1,因為PW46與A1十分關連。

法官指示A1要呈交病情,睇吓醫生話幾時合適上庭,初步將案件押後至明日09:00,如果辯方在下午有消息,要盡快通知法庭,再作決定。

案件管理:因為A1 & A3有機會要隔離14日,政府又會在3月做全民檢測,似乎辯方案情仲有10日,但法庭在4月尾只得幾日時間,法官在5月有另一單案,因此指示如果處理完PW46之後,下次審訊日期將會係6月1日至15日,法庭將不會遷就各律師的時間。

09:30 休庭,明日09:00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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