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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22)
控罪: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點55分,在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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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有修訂案情撮要並已交辯方,辯方代表指同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等待回覆要求押後,控方不反對押後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2年8月29日 1100於同一法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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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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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罪不在當值律師服務範疇內,被告只能聘請私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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