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鄭念慈裁判官
#網上言論 #旁聽師 #續審 [10/7]

D1: 彭/ 《牧師和你顛》創辦人 (59) 🛑已還押逾4個月
D2: 趙 (67)

控罪及控罪詳情:
(1) D1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
(a)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及對其的離叛;
(b)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
(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D1-2 發表煽動文字
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的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控方:#傅悦耳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D1 自辯,D2 #譚俊傑大律師、#李峰琦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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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繼續盤問D1

問: 你經常旁聽,1月4日前都見過你?
答: 係

問: 公眾可以聽到你大聲,激起公眾情緒?
答: 不同意激起公眾情緒,平靜只是大聲,因是牧師而習慣大聲說話。

問: 鼓勵別人跟從、激起情緒,就是D2被你激起?
答: 不同意,只是個人表達,沒有叫人跟從的意思。 

係咪D2講不確定,謄本只是說有女聲,有男聲及女聲都有,沒有鼓勵別人拍手。

問: 牧師是自稱院牧,對於社會撕裂有認知,在法庭是旁聽者身份?
答: 在法庭內角色是傳媒工作者去報導事實。

問: 2020年5月設立youtube頻道,當時社會有殺靈魂?
答: 不同意,同當時社會氛圍無關,頻道是引述耶穌基督經文。

問: 面對而家香港嘅環境?
答: 指法庭內的環境是指可能面對法律追究 (指法官警告有拍手人士有可能轉交警方或律政司有法律追究)。

問: 頻道有廣泛觀眾?
答: 一開始不多,慢慢多d但都係唔多。

問: 有中學生觀眾?
答: 有但唔多,一兩個。

問: 「顛」字係咪諷刺意味?
答: 面對顛倒是非時,要反顛倒。

問: 香港以法治獨立為榮?
答: 當然。

問: 描繪司法制度係醜陋?
答: 不是司法制度,是針對47人案審到夜晚。

問: 47人案存在不公?
答: 不批准保釋、程序延期,存在不公。

問: 黃子悅有保釋?
答: 係

問: 影片中講述「47人案審到夜晚,咁樣仲衰過第三世界」是引起司法被鄙視?
答: 不同意,警誡會面有解釋過個人在西非的經驗,是憑個人經歷之談,是衰過第三世界。

問: 上述說話引起市民對司法不滿?
答: 不同意,陳述事實。

問: 為何用「醜出國際」誇張形容?
答: 連終審都有批評過47人案審到夜晚是不理想。

問: 提及不要重複不人道的審訊 ?
是指47人案審到好晚,當晚是無飯食,講無飯食的安排。

D1說法官已有逐步改善,到D1受審時已沒有審到夜晚無飯食。

問: 如果想糾正司法錯誤,拍片會有法官收看?
答: 不知有乜人會收看。

問: 拉咗成千人好離譜?
答: 根據警方數據係拉咗成千人。

問: 特別在理大一年後直播,其中講述「當法律成為工具」等,是以為香港祈禱之名,實則指出崩壞才是主題?
答: 不同意,用聖經先知搵唔搵到有正義的人、避免被神審判才是主題(詳細經文內容是第一段片在理大圍城一周年的直播)。

問: 點解揀當日?
答: 一年前登記後入理大搵留守者,為他們祈禱,協助警方化解當日危機,才會揀理大圍城一年後在理大做直播。

講道主要是解釋經文,當一段訊息解釋後就有應用,主題是解釋聖經的話。

問: 具意圖引起居民不滿或引起司法憎恨?
答: 不同意,是為了香港人祈禱,希望避免被神審判。

問: (關於光城者片段) 聽到其口罩事件在直播提出質詢,事件可真可假,你有冇去求証?
答: 當事人講述後自己在直播報導。

問: 老人家及學生都有聽?
答: 一兩個中學生好少。

問: 直播呢件事出來你都有不滿?
答: 香港法官嘅權力係社會大眾委任佢,要捍衛法律精神,當法官沒有給法律根據,這是提出質疑。

問: 知道有渠道去投訴法官?
答: 有打過給平等委員會話唔會處理呢d野。

問: 你在庭上才提出有法官指引,但在影片無講過。你在法庭上才知道有渠道投訴?
答: 不同意,法庭上是將脈絡有條理地陳述。

問: 引起居民不滿?
不同意,完全無意圖引起。

問: 引起對司法的鄙視?
答: 不同意,我們有責任去監督及質疑,希望有改善。

問: 你而家在法庭的解釋沒有在影片提出?
答: 不同意,當時只是提出質疑,要有獨立思想、批判精神。自己提出質問是Open question,讓他人去自行判斷。

問: 捍衛法治不是拍片時講?
答: 不同意,作為牧師一直提醒守法,不是每一段影片都要講,但睇晒我咁多影片就知我成日提醒人要守法。其他影片有提及我向政府部門申請批文也是守法。

問: 所有影片不是茶餘飯後講,是為了觀眾入去你youtube頻道,入去睇你影片?
答: 好多突發性消息,不是我選擇在法庭開庭或散庭時直播報導。網媒著重時間性,在休庭間報導是最快把消息報導出去。

問: 你所報導係大事?
答: 未必係大事,按照聖經意思如在小事上粗心,大事上也會粗心,小事上不義,所以不小看小事,像堤壩裂痕一樣。

問: 有人做錯是不需要向當事人指出,選擇去廣播、去互聯網講出來?
答: 不同意,嘗試親身去問職員,但得到回覆是法官的意思。無渠道親自見到杜麗冰法官;主控說法是不切實際。

問: (關於黃子悅保釋片段),你有偏頗 ?
答: 不是,我對杜麗冰法官並無偏頗。杜麗冰法官挑起香港市民對司法仇恨,因為法官沒有提供法律根據;這是我個人覺得。

問: 散播偏見,引起對司法憎恨?
答: 只是想法官去糾正,作為公民有權利、責任去監督。

問: 你指47人案不批保釋? 但有人可保釋。
答: 是有幾位人可以保釋。我所指「三大策略」是依個人客觀的觀察所得,一般不批保釋、還柙及程序延期。

問: (關於沙田暴動案片段) 為咗吸引注意?
答: 是讓人知道法庭內發生的事實。我無話到謝沈智慧法官不尊重人權,只話謝官作了不必要的評論,希望謝官可以糾正。

問: 引起居民間的不滿?
答: 不同意。

問: 短片無講法官指引,只有在庭上才講?
答: 短片內容短,直播中乜話題都會講,是講出我在庭內親眼睇到的事情。

問: 鄒幸彤女士是良知模範,相反法官對她的批評就是缺乏良知?
答: 當時鄒幸彤不是講政見,是指出法官的言行。

問: 唔係淨係齋講,面對威嚇唔可以驚? 法官警告威嚇公眾?
答: 對我是威嚇,但不是對公眾。

問: 將呢個威嚇廣播出來? 製造一個強烈對立面?
答: 不同意,在影片中無講陳官所言,因知道有機會法律追究,只是講我自己不會驚。

問: 面對威嚇只可以縮? 引起居民就司法不滿?
答: 只是講我自己。

問: 慫恿他人不守法?
答: 不同意,我的宗旨叫人守法。

問: 觀眾留言一句「強硬路線搞到死路一條」,你同意這句?
答: 謄本上的寫法。

問: 口號的三個轉變沒有在影片講,只有在法庭上講?
答: 唔可以將直播同法庭講嘅野混為一談。

問: 疫情保護年青人點解用「打壓」,專登用一些字眼去影響觀眾,呢d說法引起對司法憎恨?
答: 因疫情無上街、無得塞路,對年青人是好事,是善意。

問: 引起憎恨?
答: 不同意。

問: 47人案描繪司法制度所謂醜態?
答: 不同意,每件事都是講法官個人的事件,我非常尊重司法制度;法官如濫用權力就造成破壞司法制度。我沒有引起居民間不滿,反而在影片提醒要互相尊重。

問: 慫恿他人不守法?
答: 叫人守法,也提醒網民小心貼文,也提醒人避免犯限聚令。

問: 你聲稱「捍衛法治,愛之心責之切」,但影片搵唔到呢幾個字?
答: 呢個係我動機。

問: 明顯有煽動?
答: 這是主控意思。

11:00-11:35 休庭

問: 以記者身份去散播你個人偏見?
答: 不同意,只是將庭內看到的事情如實報導。

問: 根據控方證人警員及保安,確定你是穿黑色長䄂衫同黑色口罩?
答: 不同意,當日是穿黑色短䄂衫、黑色口罩。

問: 同意當日1月4日在場同謄本上所指你所講的說話?
答: 同意。

🌟裁判官向D1確認有冇答漏地方? D1說沒有但有補充。

對於主控提及「醜態」,D1引用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講過:「唔尊重他個人是接受,因法官可以更換,但要尊重制度。」D1補充,對杜麗冰法官的個人評語不代表對司法制度,自己完全尊重司法制度。D1指出主控剛才提問有揣測性,將自己原本意思更改,類似陷阱。

控方盤問D1完畢

D1完成作供,沒有其他證人。D2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案情完結。

12:05-12:25 休庭給雙方定結案陳詞日期。

備註:
1)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只需要證明有意圖、有發布過、文字本身有煽動;犯罪意圖方面,控方立場不需要被告有煽動意圖。對此D2辯方有爭議。

2) 裁判官說之前合憲決定時沒有考慮區域法院也有合憲的決定;不會改變法官的合憲決定,只是提出該讓雙方知悉。

3) 裁判官提出最近區域法院指控罪元素要具有煽動意圖。雙方結案陳詞需要著重以下要點:
-控罪元素
-根據9(2)(B)是什麼情況下可以用到? 意圖是否有煽動性。9(2)(B)指出司法錯誤或缺點,如有個人真誠但用錯誤想法,搞錯咗但以為真的情況下以為真、錯信是真,在此情況下是否符合指出法律錯誤? 是提證責任? 是否超越法理? 有冇例子? 舉證責任要由控方提出或是辯方有責任提例子?

12:30完庭

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進行結案陳詞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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