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炳宙裁判官
#1112粉嶺 #審訊 [3/8]

D1:黃(20)
D2:梁(21)
D3:郁(18)
D4:余(20)

控罪及詳情:
(1)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2(1)條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新界粉嶺百和路33號嘉盛苑與新運路之間行人天橋意圖危害乘坐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的鐵路上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的人的安全,而將鐵枝非法及惡意擲於該鐵路上,或擲而致橫於該鐵路上面。

(2)危害鐵路乘客的安全[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2(3)條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新界粉嶺百和路33號嘉盛苑與新運路之間行人天橋因非法作為即投擲鐵枝、單車及欄杆而危及或導致危及 在位於上水及粉嶺港鐵站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運載的人,或任何身處、相當可能身處鐵路之中、之上或附近的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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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審訊

📌PW3 警員7268作供完畢。

辯方反對D1的口頭招認呈堂。

📌PW4 警員27669作供完畢。

辯方反對D3的警誡証供呈堂,並呈上書面反對理由。

📌PW5 警員12702作供中,未完成。

(詳情後補)

下午2:15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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