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區域法院)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006灣仔 #審訊 [16/30]

D1:謝(22)/ D2:吳(16)/ D3:李(21)
D4:黃(31)/ D5:周(33)/ D6:高(17)
D7: *(13)/ D10:蘇(16)
*D9:曾(16)開審日認罪,現續准保釋候判

控罪:
(1)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至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

(?) 5項蒙面 [D3, D4, D5, D6, D10]
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包括使用耳掛式口罩、半臉防毒面具或布等用品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已認罪
D1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不合規格的通訊設備/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1個對講機,型號OV5R

(?)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7]
D7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 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7, D10]
D7被控於同日在中銀灣仔商業中心外,管有鐳射筆及兩把扳手;
D10被控於同日管有一把扳手及一罐噴漆

🛑D8:陳(31)早前在 #王詩麗法官 席前認罪,被判監43個月: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832

控方代表:#張錦榮大律師、#陳李隆大律師
__________
1011開庭

-繼續辯方案情-

📌D3醫療報告
以65B方式呈堂,英文原版列為辯方證物D3-1,中譯本為D3-1A,撮要如下:D3案發當日2218時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急症室求診,投訴其頭部在1800時被警員襲擊,曾失去知覺數秒,頭部暈眩,右前額有5厘米裂傷。她亦投訴有心悸和胸口不適。D3留院至10月10日出院,獲病假至14日。

📌天文台紀錄
(以控辯雙方第四份承認事實P918處理)
香港天文台銅鑼灣加路連山道監測站於2019年10月6日所錄得降雨量(沒有讀出);當日1330-1700時曾發出雷暴警告信號。

📌D7個人資料
辯方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4條呈遞D7一些資料,文件列為辯方證物D7-1,沒有讀出內容。

案件管理
D3、D4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D5案情下星期一展開,屆時將會親自作供,亦有一位辯方證人。

1037退庭

案件押後至1月9日(下星期一)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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