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20618中聯辦
#提堂

麥(53)
控罪:炸彈嚇詐行為
被控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傅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於干諾道
西160號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背景:
曾有精神病紀錄的53歲無業男涉於2022年6月,向警方虛報指位於西營盤的「中聯辦」放有炸彈等物品,1月17日首次提堂時獲批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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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不認罪

控方有4名證人及一個會面紀錄,雙方認為2天審訊足夠。辯方指除被告外將有一醫生證人作供,不爭議會面紀錄,指被告有三十年精神病紀錄同妄想症有關會以犯案時精神狀態作抗辯理由,已索取醫療報告希望豁免翻譯。被告代表律師同時申請更改報到及地址更改通知警署。

案件押後至4月20日 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作2天中文審訊。期間除今日申請更改之條件,其他擔保條件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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