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庭
#施祖堯裁判官
#20200229旺角 #審訊 [4/7]

D2:張(24)
D3:方(39)

控罪:
(2)意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2]
D2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香港警察警務人員,即偵緝警員34731。

(3)盜竊 [D3]
D3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而上述物品為屬於偵緝警員34731的財產。

🔴D1:許(25)於2022年5月30日提堂時承認控罪(1)襲警,被判處8個月監禁: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0508

D2代表:#莊靜敏大律師
D3代表:#鄧灝程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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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5 偵緝警員8460 黃銳勤
2007年加入警隊,現駐守毒品調查科行動組1A隊

🔗辯方D3盤問

PW5確認辯方兩份呈堂截圖冊27張截圖為他睇過的本案相關片段內容;他確定第15-24及第27張截圖中紅圈人士就是D3,其餘不確定。

📌截圖22:D3右手腋下的頭盔不是警察頭盔,因為頭盔圖案不是PW5經驗中警察頭盔有的圖案。不同部隊有不同圖案。

🔗控方覆問

辯方截圖冊第15-24張截圖來自同一閉路電視鏡頭。PW5依賴D3衣着在片段中作出身分辨認。截圖1為荷李活商業中心影住西洋菜街向山東街位置的鏡頭;截圖1和截圖15以不同角度拍攝西洋菜街。

📺播放荷李活商業中心cam06片段
22:53:15-22:57:41(截圖15-27時段)
D3手持一個頭盔,類似警察頭盔。

📌P30相冊第16號相:相中為警察頭盔

📺播放荷李活商業中心cam06片段
(22:53:41開始)
畫面中D3手持的是警察頭盔,與剛才相片相似。

截圖1與截圖15是以不同角度拍攝相同位置。

-PW5作供完畢-

傳召PW6 警長 8402 朱少聰(音)
2007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駐守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D隊

🔗控方主問

2020年4月27日凌晨0108時PW6知道隊員8119截停了D3。

2022年7月25日PW6應辯方要求來到西九龍法院參與認人程序,沒有被認出。

PW6或其他警員都沒有對D3作出威迫利誘、打嚇氹或不公平行為。

🔗辯方D3盤問

PW6沒有親眼目擊8119拘捕D3的過程,不知他如何作出拘捕,所以不知道他有沒有警誡、以什麼罪名拘捕。

返到旺角警署後PW6繼續協助8119;8119負責調查,自己只是在附近、距離D3不遠處睇住。當8119與D3單獨在房內,PW6只會在門外用眼觀察。

拘捕後PW6有協助8119押解D3去搜屋,搜屋過程他所提供的協助也只是用眼觀察。他有入屋;他只記得單位細間,講不出面積,同意辯方提議單位只有庭內被告欄大約一半大小。他不同意12422和16734也在屋內;搜屋期間他不曾與D3有任何交流。他不同意在搜屋階段已檢取了D3手提電話,也不同意早在住所大廈外見到D3時已要求他交出電話--當時他並不知道電話在何處。

【以下為搜屋階段的辯方案情,PW6一概否認有發生過:】
PW6要求D3交出電話密碼,D3拒絕後他就好惡地說,如果D3唔合作就送入新屋嶺一轉,又作勢想衝前拳打D3。D3曾要求服藥和搵律師,甚至向警員展示了藥袋,但遭拒絕要求。PW6檢查D3電話的同時,8119與D3對話。

PW6不同意曾叫D3在值日官面前乜都唔好講,不肯定自己是否聯同8119與12422押解D3見值日官,但記得自己有陪同見值日官。他不記得D3見完值日官後是否一直在會面室內,不同意自己、8119及12422曾同時與D3在會面室內。

【以下為警署會面室內的辯方案情,PW6一概否認有發生過:】
PW6睇完D3電話內容後衝入會面室問:「咩狗車呀?你電話講咩狗車?咩係狗?邊啲係狗?」他又用伸長了的伸縮警棍揮向D3頭部但沒有擊中,身後有兩名警員從後攬實他,把他帶離房間。

🔗控方覆問

盤問下PW6表示「冇乜留意」D3曾要求搵律師--實際上D3是沒有搵過。

-PW6作供完畢-

傳召PW7 偵緝警員12422 梁冠澤(音)
2012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駐守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D隊

🔗控方主問

PW7或其他警員都沒有對D3作出威迫利誘、打嚇氹或不公平行為。

🔗辯方D3盤問

PW7沒有親眼目擊8119拘捕D3的過程,不知他如何作出拘捕,所以不知道他有沒有警誡、以什麼罪名拘捕。

PW7沒有參與搜屋,因為他是司機所以當時留在車上--他留在車上只是因為要睇住架車,而不是負責安排之後的交通。

返到警署後他沒有協助8119處理D3,沒有與8119、8402一同押D3見值日官,沒有叫D3對值日官乜都唔好講。他不知道D3見完值日官就一直留在會面室內。他一直在警署地下的「大地」,當有其他警車要進出,他就要移開不是泊在固定停車位的車;出入拍卡太不方便,所以他不入去警署等同事需要出車才通知他再去移車。

他不知道不回灣仔總部調查的原因,也不知道當晚3A隊同時也拘捕了D2。

【以下為警署會面室內的辯方案情,PW7一概否認有發生過:】
見完值日官至錄影會面開始前,PW7在會面室內與D3綵排錄口供,教他當問及偷頭盔時有冇貪心要答有,問及扔頭盔位置時要答垃圾堆,問及有冇移除頭盔記認時要答有;綵排持續進行,多於一次。PW7曾拒絕D3就問題作出自己的解釋,「呢個唔得,再講過」、「我唔係要呢個版本,再講過」,直至D3講出令他滿意的版本。他曾告訴D3合作會冇事,警方只係要搵襲警人士,如他認罪就會向律政司要求不起訴,唔使搵律師,搞完好快就讓他離開。8119要求D3簽補錄警誡口供。8119對PW7說:「唔好教佢講住喇,叫佢寫咗先啦,佢寫錯一個字就大鑊㗎喇。」。綵排期間PW7告訴D3,另一被捕人因不合作而被打,D3合作才可離開。

🔗控方覆問

當日行動PW7職責是司機,載8119、8402和D3返旺角警署。

-PW7作供完畢-

傳召PW8 警長48182 關建業(音)
1988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旺角警署軍裝巡邏第三小隊

🔗控方主問

PW8記憶中2020年4月27日沒有處理過本案相關人士。

PW8或其他警員都沒有對任何人士作出威迫利誘、打嚇氹或不公平行為。

🔗辯方D3盤問

紀錄顯示PW8於2020年4月27日曾吩咐警員25065押解D3去睇醫生--因時間久遠,現在他對此已沒有印象。當天他當值時間約為0715-1600,1300-1400用膳,用膳之前一直處理內部文書工作。犯人如要求睇醫生,會由他編配人手處理。

-PW8作供完畢-

傳召PW9 警員26846 葉本宇(音)
2018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旺角警署軍裝巡邏第三小隊

🔗控方主問

2020年4月27日1235時PW9收到警長48182指示,約下午1時要押解D3去睇醫生。1325時他們坐救護車出發,約1335時到達廣華醫院。

PW9或其他警員都沒有對D3作出威迫利誘、打嚇氹或不公平行為。

睇完醫生後、約1521時,PW9當天職務已差不多完結,於是把犯人及解犯鏈交由下更同事負責。

🔗辯方D3盤問

警長48182是PW9上司;PW9不清楚被指示押解D3的原因。現在他已忘記押送去醫院期間D3的狀態;他沒有檢查過D3有沒有受傷,沒有留意其神智是否清醒,不記得D3有否喃喃自語。

-PW9作供完畢-

傳召PW10 警員25065 葉子俊(音)
2019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旺角警署軍裝巡邏第三小隊

🔗控方主問

2020年4月27日1235時PW10收到通知,報案室有一名被捕人(本案D3)需要去醫院,他就做押解的準備工作。他們約1325時到達廣華醫院,約1521時交由另外兩名同事跟進處理D3。

PW10或其他警員都沒有對D3作出威迫利誘、打嚇氹或不公平行為。

🔗辯方D3盤問

PW10奉上司警長48182之命押解D3,原因是D3向報案室要求睇醫生--PW10的記事冊沒有記錄此說法,庭上所說為個人認知的一般原因,同意其實自己不記得實際原因。

他不記得當時D3身上有沒有傷痕;記憶中D3精神狀況可以進行一般對答--當日他從值日官提犯有向D3確認身分和問他是否需要醫療,其後就押送去醫院;記事冊同樣沒有記錄以上內容,但事隔近3年他仍記得這些細節。他沒有印象D3曾喃喃自語。

🔗控方覆問

盤問下PW10稱睇到記事冊相關內容就憶起當時情況;若然D3有喃喃自語會加深印象,而他沒有此印象(辯方反對問題)。關於當日與D3相處的回答,是根據一般程序再加上他確實有此記憶。

-PW10作供完畢-

控方已舉證完畢

📌特別事項
辯方沒有中段陳詞,法庭裁定兩位被告皆表面證供成立

D2選擇作供,沒有辯方證人;
D3選擇作供,亦會傳召3位辯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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