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葉(20)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控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有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煽惑他人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背景:
2021年警方繼續禁止7月1日的遊行,但仍有零星市民前往各區示威,銅鑼灣晚上發生刺傷警員自殺事件,政府晚上發出遣責聲明,翌日有人透過Facebook, Instagram 及Telegram發布煽動訊息,警方之後拘捕三名男女,分別控告20歲姓葉女生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2名姓黎及趙男子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趙認罪今年1月判囚6個月,黎則排期8月2日作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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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張卓勤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辯方代表:何女大律師

[1002 開庭]

📌答辯:承認控罪

控方讀出案情被告同意案情。
被告7月2日分別透過Facebook, Instagram 及Telegram公開帳戶發佈煽動訊息包括呼籲使用M24及M 82步槍傷害警員。被告7月4日被捕時承認貪玩及一時衝動而作出涉案的發佈。

📌裁決:罪名成立‼️

📌控方提供被告認證背景,案例
被告在高庭法院於4月12日因在2020年9月發佈警員資料起底干犯藐視法庭罪認罪被判監21日但獲緩刑一年,但該案沒有需要保釋,由法庭考慮是否理會該案,控方呈上該案判案書。主控提出潘xx上訴法庭案例(由社會服務改判13個月監禁)供參考。

📌求情:
採納書面求情,被告現剛滿22歲,在專業教育學院就讀酒店管理,原在去年畢業但有一科不及格要在本年6月再修讀,現因本案件而需休學,案發至今一直努力半工讀賺取生活費及照顧家人,原希望畢業後可全職投身酒店工作改善家人生活暫時落空,自己撰寫求情信件表示悔意,朋友求情信件指所作行為同其性格不符,希望法庭可以輕判。代表指被告發佈訊息提及M24及M82並非一般常見槍械,-般人不可能得到,其發佈訊息也沒有太多人留言及關注,IG訊息很早亦因涉暴力已被移除,也沒有響應而實行,但辯方明白最大求情因素是認罪並呈上數宗案例供法庭參考。

1052 謝官指要休庭參考所提供案例是否有問題澄清。

1106 再開庭

1109 完庭

案件押後至2023年7月19日 1030作判刑,🔴期間擔保取消,被告需要還押。

判刑日控辯雙方代表未能出席將由其他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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