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7/20]

D10: 潘(22)
D11: P.B.(34)
^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同案6位認罪被告還押至7月10日求情

控方代表:#是香媛大律師、案件主管 #潘崇禮
辯方代表:
D10 #關恆芬大律師
D11 #黎詠婷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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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開庭]

傳召證人列表PW18 速龍隊員A26

2019年11月19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41。

🔹控方主問

23:25落車後他由碧街跑向彌敦道,期間沒有望出去,跑到出彌敦道才有望。因應現場情況,他決定發射胡椒球槍。他落車與發射胡椒球的時間距離「分半鐘左右」。

發射胡椒球後他返回A1出口對出彌敦道的行人路戒備,當時有好多人在他身旁的彌敦道北行線由南向北跑,他基本上看不到窄巷,沒有留意再有沒有人進出窄巷。

🔸辯方D11代表盤問

當他身處碧街近A1出口時,沿彌敦道由南向北跑的人群只是向北跑,沒有改變過方向,有超過一百人。

🔹控方覆問

他「唔見」有任何人循相反方向由北向南跑。

證人作供完畢

[10:28-10:36] 清場讓證人出入

傳召證人列表PW19 速龍隊員A20

2019年11月19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43。

🔹控方主問

23:25落車後他沿碧街右轉入彌敦道,然後在彌敦道北行線跑向咸美頓街;當時他的前方沒有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警員,他是第一名由彌敦道跑到咸美頓街的警員。

他轉入咸美頓街後跑了約8米就停低,制服了一名郭姓男子[案件其他分組被告]。由落車計起「大約過咗一分鐘時間」他就跑到入咸美頓街、停低和轉身,制服完郭姓男子約23:27,隨後他有望向咸美頓街。他停低轉身後見到彌敦道、咸美頓交界已有隊員面向北方設立防線,制服男子後見到防線仍在,最少有兩名他的隊員。

他由碧街轉入彌敦道後選擇跑向咸美頓街,因為23:25落車時他望向彌敦道見到有過百名身穿黑衫黑褲示威者正沿彌敦道往北逃跑,於是循相同方向跑,嘗試把他們截停。「絕大部分」示威者都左轉入咸美頓街逃走,他隨即就跟住跑入咸美頓街。跑入咸美頓街、往砵蘭街方向後,他的前方沒有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警員,他是第一名轉入咸美頓街的警員。

沒有盤問,證人作供完畢

[10:58-11:35早休]

傳召證人列表PW21 高級督察梁家駿

2019年11月19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44。

🔹控方主問

他曾多次指示下屬向示威者展示黑旗、橙旗,每一次都有另外透過擴音器作出口頭警告,警告字眼如展示之旗幟。

他設立的封鎖線在臨時羈留區外圍,有拉起橙帶,軍裝警員守在橙帶外面,禁止其他人出入。

🔸辯方D10代表盤問

臨時羈留區上方有醫療區和等候區,等候區沒有橙帶封鎖,但醫療區有用「啲嘢」劃分,忘記圍帶的顏色。

沒有覆問,證人作供完畢

傳召證人列表PW22 警員24099

2019年11月22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46。

🔹控方主問

他在23:26見到多名暴徒左轉入碧街,堵塞碧街A1出口位置。23:26從窩打老道推進、追捕暴徒至A2出口位置後,他沒有收到命令下自發與數名同事一起在A2出口設立防線看守,面向碧街東、背向彌敦道,忘記確實人數。防線為橫排封鎖碧街東,覆蓋行人路部分。

23:55他被調派去看守A1出口,他離開A2出口後仍有其他警員繼續看守。

沒有盤問,證人作供完畢

[12:23午休]

14:30續審,將傳召餘下兩名控方證人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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