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屈麗雯裁判官
#網上言行 #國歌法 #判刑

鄭(27) 🔴已還押14日

(1)侮辱國歌
違反《國歌條例》第7(2)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

(2)侮辱區旗 (交替控罪)
違反《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b)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背景: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於2021年7月奪得奧運金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改配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於網上平台發布片段。被告於審訊後被裁定控(1)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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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代表律師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從小守法意識不錯。區域法院參考案例不認罪判4個月監禁,較遠的案例有HCMA482/13。本案侮辱程低較低希望考慮短期監禁或緩刑

📌判刑速報:即時監禁三個月‼️

📌簡短理由:
背景報告看不到被告有悔意,仍稱對榮光歌曲沒有認知。被告2019年有為政黨工作沒有可能對政治,社運一無所知,貼文屬公開,到去年有9萬多次觀賞,屈官引述羅敏聰案例,刑罰需具阻嚇性。審訊中被告對專家證人多番挑戰,整體而言沒有任何減刑理由,法庭判處3個月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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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據審訊顯示: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2773

法庭所認為嘅所謂專家證人,就只係個道聽途說,沒有求真的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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