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31203香港仔
#提堂

D1 何(33) 🛑已還押16日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D1
被控於12月3日在鴨脷洲邨某室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包鹼性石灰粉、1包尿素粉、1包無水硫酸鈉、1包麵粉、1瓶稀釋劑、1瓶甘油、2盒液態硝酸銨、1盒石灰粉、1盒點燃炭粉、2盒粉狀硝酸銨、1瓶酒精及其他化學物品。

(3)串謀製造爆炸品 D1 &D2
2人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製造爆炸品,即硝酸銨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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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覆核
聽罷雙方陳詞,法庭拒絕D1 保釋申請

辯方表示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 0930 再訊處理保釋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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