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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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將軍澳 #提堂

盧、林(20-23)

控罪:入屋犯法
被控於10月8日在港鐵將軍澳站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物

背景:
政府在10月5日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發連日多區示威衝突。二人在10月8日凌晨被捕,10月9日首次提堂時,D2林因仍然留醫未能出庭應訊,控方要求D1盧禁足所有港鐵站,惟裁判官認為不合比例,二人原被控一項「刑事損毁」罪,5月5日改控「入屋犯法」罪,5月17日轉介至區域法院。

申請押後讓控辯雙方討論

案件押後至8月25日1430區域法院第廿七庭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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