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200127旺角 #提堂



控罪:有意圖而傷人(俗稱「傷人17」)

案情:
//首案起訴中六學生馬(18歲)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他被指於今年1月27日凌晨,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據了解,被告及約10人案發時包圍X,並涉以玻璃樽及傘襲擊X至流血,X送院後要縫7針,現仍留院。//
(摘自《明報》2020.1.28)

新增控罪2:非法囚禁他人
新增控罪3: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裁判官查閱對比原先及新增的控罪書及案情後,認同有關鍵性的情況轉變。

⭕️⭕️裁判官准以被告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外出候審⭕️⭕️

除擔保金及人事擔保需各增至$100,000(共$200,000)

其他保釋條件如下:
宵禁:22-06
警署報到每周2次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住報稱地址

押後至2020年8月2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準備轉介文件
How to Record Hands-Free on Snap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