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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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梓華稱黎智英被捕對於「重光團隊」是沉重打擊 因失去美國政府內部消息及政治人脈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5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國安法》生效之後,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拘捕,陳當日向李宇軒傳送訊息,指一些商家和政治人物與黎「割𥱊」。陳解釋,黎被捕對於「重光團隊」來說是「一個好沉重嘅打擊」,因為「如果冇黎智英嘅話,我哋冇可能再知道美國政府內部嘅消息,亦都會冇晒佢喺美國或其他地方嘅政治人脈」,而黎的人脈可以協助「重光團隊」推動制裁及節省資源。他又表示:「我淨係覺得,好似樹倒猢散咁。」另外,陳梓華於2020年10月10日被捕,之後獲警方擔保,他引述黎的私人助手 Mark Simon 的說話:「叫我唔使擔心,佢話『我同黎智英會安排各方面嘅支援畀你,亦都會喺美國安排後路畀你』」,不過「叫我有心理準備,我會再次被拘捕,罪名係《國安法》,叫我唔使擔心」。(全文

#202404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梓華錄口供自言經常取笑攬炒派 今庭上改口稱當時不是說真話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6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開始接受辯方盤問。辯方透露陳於2021年3月31日同意以證人身份協助本案,並展示多份供詞紀錄。陳的書面供詞引述 Mark Simon 說:「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惟陳承認當時向警察說的話並非真確。供詞亦顯示陳自言:「我本人都係唔 buy(攬炒),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𠵱家攬炒咗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不過當辯方追問陳當時是否在說真話。陳回答:「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之後突然說:「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陳最後承認書面供詞所述的說話是虛假的。(全文

#202404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辯方指黎智英對「支爆」字眼並不熟悉 又質疑陳梓華捏造證供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在數次陳與黎的會面當中,黎沒有說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或是結合議會、街頭和國際的力量,去「推爆個政府」。陳早前供稱,他於2020年1月在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與黎智英、「攬炒巴」劉祖廸等人開會,期間黎聲稱想培養劉成為政治明星,並談及「支爆」計劃。不過辯方今指,「支爆」是由劉祖廸在會議中首先提出,而非黎智英,而黎對這種字眼並不熟悉,會議更沒有談論如何達到「支爆」。惟陳稱:「我唔同意。」辯方又指,黎想培養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提供一萬英鎊生活費的說法,完全是陳捏造出來的。陳否認。(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陳梓華承認為了使李宇軒脫罪、與重光團隊撇清關係 而向警察說謊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7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在警署錄影會面謄本,顯示他當時跟警方否認是「重光團隊」(SWHK)成員,又稱不肯定李宇軒是否成員之一、與 SWHK 沒有任何關係、會講 SWHK 的負面評價等等。陳在庭上逐一承認當時的說法是虛假的。他亦承認:「我當時係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為了令李脫罪而向警方捏造供詞,又承認:「當時想同 Stand with Hong Kong 撇清關係。」(全文


#202404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黎智英申聘英御用大狀Tim Owen遭駁回|上訴庭頒詞指 一國兩制下法庭須跟從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解釋 由此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決定 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2022年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惟之後全國人大就國安法釋法,香港國安委之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絕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越權,要求撤銷決定,但遭高院駁回。

黎智英其後申請上訴,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今頒下判詞解釋指,香港法庭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必須要跟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條文的解釋,而當將《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常委的解釋一併閱讀時,清晰可見立法原意是人大常委會無意讓香港法庭有司法權去覆核國安委的判斷和行動。

上訴庭在判詞指,《港區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的干涉,全國人大常委會亦特別指出國安委「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判斷和決定」兼且「不受司法覆‍核」。上訴庭認為,在《港區國安法》第14條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下,沒有任何含糊或不確定的地方,沒有任何其他可以合理替代的解釋;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是不受司法覆核挑戰,因此駁回黎的上訴。 (全文)

#202404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被捕人士資訊部
黎智英申聘英御用大狀Tim Owen遭駁回|上訴庭頒詞指 一國兩制下法庭須跟從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解釋 由此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決定 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庭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2022年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惟之後全國人大就國安法釋法,香港國安委之後建議入境處處長拒絕向Tim Owen批出工作簽證。黎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越權,要求撤銷決定,但遭高院駁回。 黎智英其後申請上訴,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今頒下判詞解釋指,香港…
Tim Owen案 黎智英上訴遭駁回 上訴庭重申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轄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等罪,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於前年10月申請以專案認許形式加入辯護團隊獲批,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不果。其後人大釋法,國安委建議入境處處長須拒絕 Tim Owen 的工作簽證申請。黎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遭《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駁回。黎其後不服判決上訴,上訴庭早前亦駁回,至昨日(29日)頒下書面理由。黎認為國安委工作向中央政府問責之餘,同時可以受本港法院的司法覆核;惟上訴庭指當《國安法》第14條和人大釋法內容一併解讀,條文意思便毫不含糊,沒有其他解讀的方式可能性,原審法官裁定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管轄是正確。 (全文)

#202404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庭上認向警作虛假陳述 陳梓華:當時有僥倖心態、以為可與黎智英撇清關係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9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陳連日來在庭上供述他與黎智英和 Mark Simon 之間的對話,惟辯方質疑陳從沒在錄影會面或書面供詞中提及該些對話,並質疑陳在證人台上捏造一些陳述出來,為自己謀取利益。陳否認。此外,陳早前承認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察提供虛假陳述,包括他並非「重光團隊」成員、經常取笑攬炒派、沒有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等等。被問到為何要說謊,陳稱:「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智英和「重光團孩」等撇清到關係,並且可在獲釋之後得到 Mark Simon 安排離開香港。 (全文)

#202405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立場案裁決日期第四度更改 提早一日至8.29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於2022年10月開審,去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同年10月4日裁決,惟因待快必譚得志煽動案上訴結果,及法官郭偉健需更多時間考慮裁決等,三度押後至8月30日,即距開審近兩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提早一日至8月29日下午2時半裁決,預計需時180分鐘。據悉改動為配合辯方大律師的日程。 (全文)

#202405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蘋果案】被捕後落假口供 數月後決定協助警方調查道出實情 陳梓華: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0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早前承認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察提供虛假陳述,為了與黎智英、李宇軒和「重光團隊」等撇清關係;直至2021年3月底,陳決定做控方證人,並向警方道出實情。被問到為何改變主意,陳表示:「因為我一開始俾嘅口供唔係事實,後來我希望將個事實講返出來」,他之後又說:「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控方追問受到誰人責難,陳稱:「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全文)

#202405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47人案|16人不認罪 司法機構網站:5月30日開庭宣布裁決 需時兩天

【法庭線】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16人不認罪受審,控辯雙方在2023年12月完成結案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時料最快在3至4個月後裁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5月30日裁決,需時兩天。據悉,法庭周二通知將於5月30至31日開庭,由法官宣布裁決。本案目前共有34名被告還押,當中32人已還押逾1,150天,包括6名不認罪被告。 本案16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全文)

#202405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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