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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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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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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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20200701銅鑼灣 #審訊 (3/5)

D4張(25)
*案發時年齡

控罪:
(5)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D1,D4)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意圖協助D1: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的作為。

🔺D1 , D2及D3審訊首天承認相關控罪,D1控罪(5)控方指示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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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政司 #莊文欣 署理高級檢控官
辯方:D4 #熊雪如 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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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開庭

控方代表交待昨天高級督察專家報告中英文版已作相關修訂,同意案情(1)第33段內向電訊公司索取D4電話紀錄日子應為2020年6月28日至7月11日,不過在2至11日是沒有通話紀錄。

📌傳召 PW4 警員74615 x子安(音,應辯方要求作盤問)

主問
現駐守電腦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負責電腦及流動通訊之法證工作,確認應同事要求在2020年7月為本案件前往D4辨公室為一桌上電腦負責截取圖片及匯出電郵
盤問
確認在桌上電腦一共匯出18封電郵。同意電腦內收件匣在2020年7月2日有7封電郵,但只匯出4封,為何只揀4封答是根據指示沒看內容。問到4電郵是買機票有關,PW4指沒有去理解內容或問為何選此4封,重申只係按調查警員指示。再問其他3封電郵亦包括一封是買巴黎回港機票,PW4回答不知道
覆問
工作只是負責法理鑑證去指定電腦匯出資料,沒有參與本案調查。

📌控方案情完結,雙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1036 休庭待辯方律師代表索取指示

1107 再開庭,被告選擇不作供亦沒有證人傳召,辯方案情完。

1115 今日完畢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 10月7日 1430作結案陳詞,並指示雙方書面陳詞需於10月6日中午前交法庭,同時亦將裁決暫時安排於11月11日 1430,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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