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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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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2/12]
#陳彥霖 (2004~2019, 15歲)

【速報】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因為「死因存疑」,
並作出兩項建議。

死亡環境情況問卷結果如下:
(1)彥霖於2019年9月19日上午約8時45分離開元朗的住所知專上課。⭕️

(2)約上午11時,彥霖回到知專。上課期間,彥霖曾借用一名男同學的背包充當枕頭,脫掉其所穿著的鞋子,並躺臥在地上睡覺。⭕️

(3)同日下午1時,課題完畢後,彥霖向其同學趙鈞誼表示他她需要收拾儲物櫃內的東西,而同日較後時間她會再回到校舍把物品放回儲物櫃中。⭕️

(4)彥霖和趙鈞誼及另一位同學Nia約下午1時30分離開知專並前往調景嶺站乘坐地鐵。⭕️

(5)彥霖並沒有在美孚站下車。之後,她向Nia表示她要往荃灣。未能確定

(6)趙鈞誼在美孚站下車後,曾使用Whatsapp和彥霖通訊。⭕️

(7)約下午5時30分,彥霖在調景嶺站A1出口外遺下一些個人物品,包括一部黑色沒有上密碼鎖的Iphone。⭕️

(8)於下午5時40分,彥霖前往知專校舍,隨後,她進入李惠利大樓。⭕️

(9)彥霖在知專B座大樓2樓平台遺下一些個人物品,包括一部上了密碼鎖的粉紅色Iphone、身份證、圖書證、一張小冊子及一個袋等等。⭕️

(10)彥霖曾前往知專C座大樓10樓,期間她脫下自己穿着的一雙鞋子。未能確定

(11)彥霖於下午7時離開知專校舍,她當時沒有拿着任何物品。⭕️

(12)彥霖赤腳步行往調景嶺地鐵站,由A1出口進入站內,在B出口進入進入都會駅商場,乘扶手電梯前往商場二樓,之後經商場二樓往善明邨方向的通道,往彩明街方向前行。⭕️

(13)彥霖之後曾返回調景嶺地鐵站內。⭕️

(14)約下午7時至8時,彥霖在知專校舍正門前登上的士前往日出康城緻藍天。未能確定

(15)彥霖在康城街近巴士總站的地方下車。未能確定

(16)彥霖在2019年9月19日當天呈現思覺失調的徵狀。未能確定

(17)彥霖在進入海中時身上有/沒有穿著任何衣物。沒有
#西九龍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25]
#從高處墮下

#周梓樂 (1997~2019, 22歲)

陪審團由5人(2男3女)組成
葉志康大律師由律政司延聘作死因研訊主任

研訊日期:11月16日 至 12月18日(5星期)

按:希望各位尊重亡者及親友,盡力維護亡者尊嚴,愛護親友心靈。研訊將首次採用虛擬實境(VR)技術協助審案,據悉能重塑梓樂的第一身視角。相信死因庭可讓公眾更認識梓樂,請繼續關注未來25日的聆訊。盼望能釋除眾說紛紜,還梓樂一個公道,沉冤得雪。
————————

父親 - 周德明作供

📌家庭背景
周父與太太於1996結婚,1997年8月13日誕下梓樂為家中獨子。三人原居沙田後搬到將軍澳富康花園。梓樂原就讀理工大學文憑課程約半年,但因不適合便停讀,及後考入科技大學電腦科學系,本應正為二年級生。梓樂沒有先天後遺症,身體強壯,身高約六尺,出生時亦投保人事意外保險。梓樂生前喜歡打籃球及游水,亦有參加科大的投球隊。梓樂性格文靜,為人正面,並非急躁行事。與家人關係關係「有計傾」,與母親關係較好。雖然對父母較沉默寡言,一家人亦會出國旅遊,互相慶祝生日,一齊行街買衫。周父不太認識梓樂的同學,但知道梓樂沒有拍拖。父子二人多以WhatsApp溝通,沒有使用Telegram。

📌案發前夕
11月3日,梓樂在家中沒有外出。直至晚上11時,梓樂準備離開,父親得悉附近有示威活動,而且警察可能會施放催淚彈及打人,故囑咐:「你出去要小心啲喎」。梓樂身穿黑色T恤,深灰色短褲,黑波鞋及黑帽。攜帶藍色水樽及黑色袋,於晚上11時40分出門。梓樂的神情沒有異,亦沒有交代會去向。周父指11月3日前梓樂沒有異常,得知梓樂曾參與過遊行,但沒有刑事案件記錄。

📌凌晨時分被告知「出事」
11月4日凌晨12時46分,周父whatsapp梓樂「有tg」,指警方有機會施放催淚彈;12時48分,梓樂回覆「關窗」,之後再沒有聯絡,最後在線時間為凌晨1時,後周父入睡約凌晨2:00,同學拍門告知周父梓樂出事,父親一心只顧慮兒子安危,父母遂出發到伊利沙伯醫院。惟梓樂不省人事,周雙親被醫生告知將為梓樂進行腦部手術,請二人在等候室等候,期間有非醫院的人指「有梓樂的物品可以拎返」,他們便見到梓樂的物品,包括黑框眼鏡、黑色帽、黑色白底「Adidas」波鞋、藍色水樽,及黑色背囊。而背囊的一條背帶斷裂,周父從新聞得悉是消防員急救時剪斷。

📌丟掉染血衣物
周父發現梓樂的上衣、內外褲有好多血跡,很污糟,表示「睇落好厭惡」,令人不安,便將它們掉棄。但他清洗了鞋,卻不清楚有沒有清洗帽及袋。

📌搶救過程
父母在醫院等到早上5至6時,待梓樂做完手術後,便到ICU病房,見他「插晒喉」正昏迷。醫生指梓樂剛做完開腦手術,情況不樂觀,但會盡力拯救。惟梓樂的情況在接著日子沒有好轉,周父在家亦會收到醫院致電稱梓樂情況轉差。直至11月8日早上6時,醫院表示梓樂情況危急,心臟一度停頓,現正進行急救,父母趕到後見到有醫生為梓樂做心外壓。

📌 商討後不再搶救
周父當刻無法控制情緒,所以醫護與周母溝通,再轉達消息。當時周母稱「再搶救落去,會令佢(梓樂)更辛苦」。二人經商量後決定不再搶救,搶救隨即失敗,醫生宣布死亡。

📌隨身物品解鎖方法
跟進的警員曾表示因為無密碼,嘗試多次後仍無法解鎖梓樂的 iPhone,但其iPad則能成功解鎖。他不知梓樂的iPad內有Telegram,及通訊內容。

📌停車場構建的了解淺薄
一家人會行經富康花園連接停車場的行人天橋,進入停車場,再左轉用唐明街的行人通道走往尚德邨商場。發生本案前,父親不知道停車場2樓分了高低層,即案發地點。

📌沒向父親提過受威脅
梓樂沒有與周父討論他對社會事件的看法,或參與社運時的不快事情。在梓樂出事前,父親沒提過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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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上兩份書面供詞
科大投球隊(netball)領隊徐婉靜指梓樂認真勤力練習,擔任投球隊推廣秘書,在比賽中為正選。他在10月30日練習後再沒出賽,而沒收過梓樂負傷的報告。

科大英文教授李婉儀指梓樂課表現專心,不多言,品行及成績屬中上等。師生不會在課堂談論政治,亦聽不到學生討論社會事件,指梓樂精神無異,沒見有失落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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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詳盡閱讀: HK FEATURE
#西九龍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5/25]
#從高處墮下
#周梓樂 (1997~2019, 22歲)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大律師(由律政司延聘)
原訂研訊日期:11月16日 至 12月18日(5星期/25天)

公眾席安排如下:
14張黃*籌號1-14:18庭正庭
14張藍*籌號1-14:19庭延伸庭
60張粉*籌號1-60:八樓陪審員召集處延伸區

記者席安排如下:
18張黃*籌號1-18:18庭正庭
13張白*籌號1-13:19庭延伸庭

【更新】
0920 第18/19庭公眾席已滿
0930 開始派飛
0948 陪審團未齊人,可能塞緊𨋢(西九日常
0950 持各延伸庭飛公眾可以進庭,記得關機並收好
0959 廣播

小休/午休會再更新本研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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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5/25]
#從高處墮下
#周梓樂 (1997~2019, 22歲)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大律師(由律政司延聘)
原訂研訊日期:11月16日 至 12月18日(5星期/25天)

【速報】
押後至下星期二0930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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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借本頻再次呼籲大家如有更多資料提供,請聯絡周梓樂爸爸,致電或傳真死因庭辦公室🙏🏻

死因庭辦公室電話:3916 6204
死因庭辦公室傳真:2568 1735
#西九龍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5/25]
#從高處墮下
#周梓樂 (1997~2019, 22歲)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大律師(由律政司延聘)
原訂研訊日期:11月16日 至 12月18日(5星期/25天)

1010開庭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甫開庭指今天會有幾個事項
① 基於昨日有非常關鍵證據,已著警方跟進,警方正在準備尚德停車場A附近所有錄影電視鏡頭的地圖,列明位置及角度;並會到附近屋苑及大廈蒐證。希望各屋苑及業主立案法團儘量及盡快協助。

② 本席(死因裁判官高偉雄)睇到救護員就A334停車時間及救護員離開救護車時間作供並不脗合。故列消防處為有利害關係人士,昨日已去信消防處。估計下星期會得知消防處可能委派律師,及會否需要睇哂本研訊之證據及謄本。

③ 唔想公眾有猜測,所以今日會播放昨日所提出嘅關鍵片段。想提醒梓樂爸爸媽媽、陪審員同埋公眾人士,嚟緊播放嘅片段會令大家感到不安。係由廣明苑廣新閣外影向尚德停車場A方向。可以留意畫面右上角,錄像顯示時間為00:51:37,就會見到一團黑影。畫面顯示嘅並非實際時間,黑影相信是梓樂。至於最早發現梓樂的時間及地點會否由偏差,有待調查。

(原整畫面播放3次,放大約三四倍再播放3次。畫面所示當晚環境如一般晚上:沒有催淚氣體沒有其他大光燈等。播放片段時,空氣倘若安靜了,隔住mic傳來陣陣啜泣聲)

今天無法繼續,押後至下星期二(12月8日)0930再續。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對25天研訊時間都仲持審慎樂觀態度,但提醒陪審員要準備或會超過原訂日數。

1020 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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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跪求大家如有更多資料提供,請聯絡周梓樂爸爸,致電或傳真死因庭辦公室🙏🏻

死因庭辦公室電話:3916 6204
死因庭辦公室傳真:2568 1735
#西九龍法院第十八庭
#死因裁判法庭
#高偉雄死因裁判官
#研訊 [16/25]
#從高處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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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死因研訊主任:葉志康大律師(由律政司延聘)
原訂研訊日期:11月16日 至 12月18日(5星期/25天)

0942 開庭
警方法律代表Mr Hung指雖然並非同時代表消防處,但又少少資料可以協助法庭。據知消防處最初沒有委派另一名法律代表,但昨日(12月7日)下午時份指若由警方法律代表同時代表消防處此安排並唔妥當,但原因細節唔方便透露。得悉消防處今日有派代表將會向法庭提出相關申請。

消防處代表指從禮拜五列咗為有利害關係者後,已同律政司開會傾過,並需要更多時間搵律師。

(節錄)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打斷並斥:我唔可以俾無限時間你地搵律師。你都要講幾時搵到律師。
消防處代表:我地會盡快搵律師。
死因裁判官:冇得「儘快」,冇理由俾咗幾日都搵唔到,搵律師好難咩依家?你地一直都有坐喺度,聽哂所有證供,要資料或者有咩問題你地都聽到哂㗎啦。
消防處代表:律政司未安排到律師俾我地。
死因裁判官:律政司應該考慮到呢個研訊嘅逼切性,唔係話想搵邊個就係邊個,咁樣我唔會批。呢個唔係一個負責任嘅陳詞。你地應該講實際需要幾多時間。(問需要索取指示?消防答需要)

0955 休庭10分鐘
待消防處代表就何時才能聘請法律代表索取指示。

- - - - -
消防處代表甫開庭解釋琴日先知道警方代表不可同時代表消防處,故向法庭申請押後一星期去搵律師;同時亦會尊重法庭決定。

周梓樂父母代表律師鄭大律師指研訊前亦通知法庭18號後有其他case在身,是一宗有陪審團參與的高等法院審訊。將會去信高等法院以確認會否有任何新的安排。但今日先知消防處有申請,會影響向高院信件嘅闡述,預計今個禮拜未會去信。依家未同其他方商量,未咁向法庭匯報點處理。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指由於上星期有新發現,已翻睇廣明苑外片段;而警方調查時已索取所有有關片段。原訂打算今日再喺庭上播放多一條廣明苑嘅片段。廣明苑外有31支鏡頭、尚德商場有2支鏡頭、尚德停車場內有35支可轉動鏡頭而其中一支壞咗。原本亦有4支固定鏡頭分別影住地下同2樓後樓梯;預計播放以上全部片段需要一天時間,原訂下星期都可以完。依家好肯定本研訊唔可以喺下星期尾完成。押後並不理想,尤其有陪審團。法庭想一直做落去,擔心隔一段時間陪審團可能會忘記證供。但法庭尊重消防處需要檢視過去3星期嘅證供,而3星期亦係一段短嘅時間,認為拎1星期押後亦屬合理。

本研訊押後至下星期一0930再訊。消防處需於本週五1600前回覆並通知法庭會否需要傳召證人再次作供,但2名救護員是必須要再上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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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再次呼籲大家如有更多資料提供,請聯絡周梓樂爸爸,致電或傳真死因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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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辦公室傳真:256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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