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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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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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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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 ( 高 等 法 院 )
#杜麗冰法官
#李素蘭法官
#李運騰法官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續審 [30/80]

上午進度

👤黎智英(75),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律政司代表:#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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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2 #陳沛敏 作供

🔹控方由張卓勤主問

主要藉著「籌備電子英文版的WhatsApp 群組」在2020年5月份的對話,帶出有關問題。

問陳沛敏在群組內的角色、電子版對實體報紙運作的影響、英文版的文章會否在報紙刊登。

有美國香港人在2020年5月21日的《蘋果》頭版登廣告聲援香港,廣告由營業部負責,陳不是主管,在刊登廣告之前並不知情,只會有編輯人員(唔記得係邊個)通知某一版有廣告,就不會落新聞。

一段對話中講到試行的電子版,有新疆教育營的報導,標題為「牢獄之疆」,陳稱當時唔知報導的主題,無進入內容睇,訊息由張志偉發出,理解係向黎智英和張劍雄報告報導攞咗獎。

黎智英在另一段訊息對電子英文版作指示,陳表示會揀選適合新聞,在報紙刊登,無就黎的指示對下屬作詳細解釋,等兩組人自行溝通。

2020年5月13日,羅偉光稱電子版會在5月20~22日試行,提到工作流程,陳有向下屬轉達訊息,電子版以動畫為主,如果報紙要引用,就要重寫內容。陳詢問有無需要恆常轉載,黎回答好就登,最終陳係無作定期轉載,唔肯定有無個別轉載,因為由楊青奇負責。

小休後,話題轉到國安法。5月21日陳向黎提出會有國安法,《蘋果》有相關報導,係重要嘅新聞,有在會議討論(黎無出席),報導嘅角度係擔心影響法治、人權和新聞機構。

5月22日黎通知陳開咗Twitter個人戶口,陳確認事前係知道,《蘋果》內算係幾多人知道,但無正式公布,陳從對話中理解黎叫她每日畀新聞話題;在23日,陳畀咗一張香港電台的圖片,拍攝唐英年與一班人站在支持國安法的橫額後,認為呢個係當日熱門話題,並提出“呢班人會唔會係制裁名單?” 最終黎在Twitter 出咗 “Should they on the list? …. #MagnitskyAct”,《蘋果》有作 Magnitsky Act 相關報導。

2020年5月24日頭版「一人一信救香港」
陳稱這是黎的主意,在一日前中午得知,刻意提早返工見黎智英和張劍雄商議,因為唔認同,唔應該用《蘋果》的名義,黎可以以個人名義在頭版落廣告,意見不被接納,黎堅持要咁做,一人一信寄俾特朗普,希望引起佢關注,做啲嘢阻止呢件事,但無講詳細係乜嘢。

陳補充,24日在頭版登完之後,還有在內頁繼續,黃之鋒在網上有批評呢個做法,WhatsApp 通知黎生,他有回覆話他身邊都有人反對,但仍會繼續。

控方跟進,帶出另一段WhatsApp 訊息,是陳將黃之鋒的社交媒體的評論轉畀黎,黎回覆身邊都有人(Martin) 反對,陳理解Martin 係李柱銘。

回到5月24日的頭版,標題係「一人一信救香港」,內容係一封畀美國總統的信,據陳所知係 Mark Simon 所寫。

控方再展示5月25日的頭版,報導24日有抗議活動,陳表示24日她放假,不是她處理,當時的社會經常有示威活動,她不知道24日的頭版是刻意安排,抑或係剛巧。

案件在下午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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