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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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否認採訪時阻差辦公 辯方質疑截查警「作故仔」 警:事後「諗得更多」

【法庭線】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周二(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梁嘉琪審理。

當日截查被告的警員供稱,收到情報指有人鼓吹媒體和居民到場表達不滿和訴求,評估或會發生混亂。她見被告與同行男子打斜過馬路,被告以手按著其斜孭袋,認為他們或打算進行示威,故將他們截停。警員指,多次向被告表露身分,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情緒激動未有依從,最終以「阻差辦公」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他。

辯方質疑警員其後錄取的口供,較當日的口供詳盡。警員指事後在安靜環境「就諗得更多」,回憶起更多事項。至於辯方指被告口供與其慣常做法不符,質疑她「作故仔」,警員指「一般做法同寫落去係兩樣嘢」,強調只按照記事冊的記錄錄取口供。案件下午續審。 (全文)

#20230516新聞 #新聞工作 #20220907旺角
11.18油麻地|10男女暴動罪成囚45至58月 官盼機構「彈性處理」被告專業資格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逾200人被控暴動。被捕者分成多案處理,其中9人不認罪受審後全部罪成,另同案一名女護士開審前認罪,10人周二(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郭啟安稱,本案示威者人數眾多,最高峰達2千人,為反修例案中最大規模之一,惟警員僅約200人,可謂「以一敵十」。法官又指,示威者攜有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裝備,明顯有備而來,且他們當日投擲至少200多枚汽油彈,數量及密度可見非即興發生,而是有周詳計劃。法官斥暴徒自私自利,因個人理念、不滿社會現況而破壞社會安寧,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令市民蒙受無辜經濟損失。

法官稱,要對多名20至30歲的年輕人判長期監禁,對個人、家庭、社會均屬悲劇,且各被告有獨特家庭背景,惟案例指暴動為嚴重罪行,家庭因素非減刑理由,最後除認罪被告被判囚45個月外,其餘9人判囚50至58個月。被告當中,有人為註冊護士及審計員,法官特別提到,希望有關機構可「彈性處理」被告的專業資格、「寬容態度對待犯事嘅年青人」。 (全文)

#20230516新聞 #1118油麻地
涉醉酒襲擊保安員 休班警獲放生 僅自簽守行為2年了事

【東方日報】一名男警察去年10月休班期間疑受酒精影響,在香港仔置富花園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保安員。他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醉酒罪,案件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同意被告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被告同意案情後,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撤銷。

52歲被告陳天柱,報稱是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5日,在置富花園16座地下電梯大堂,兩度襲擊吳家文。交替控罪則指他同日醉酒時在公眾地方,即該地下電梯大堂及三樓走廊行為不檢。

案情指,當日凌晨時分,被告滿身酒氣登上的士前往家人位於置富花園16座的住所。凌晨近3時,被告抵達目的地,但就車資問題,與的士司機發生爭執,對方報案。執法人員抵埗前,被告突然闖入地下電梯大堂,嚷着要回家,並拉扯保安員吳家文的手臂,試圖拉他入升降機。之後,被告忽然用拳頭,推了吳的胸口一下。閉路電視拍下了整過個程。被告警誡下承認晚飯期間及晚飯後都有飲酒。他施襲是因為他覺得事主不讓他回家,強調自己無意圖襲擊對方。

警察不時捲入襲擊案件。其中48歲男警劉驍璋,涉嫌在2023年1月8日休班期間,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男子郭福基,因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告尚未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訊。另外,2022年8月6日,48歲男警馮漢邦被指在休班期間,於旺角彌敦道旺角新城1間樓上吧襲擊1名姓魏女子,因而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男警不認罪,案件已於今年3月開審,並會在7月4日續審。 (全文)

#202305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打實Q
曾參與反修例女子涉煽動顛覆國家判監6年 警方:前年接獲內地通報

【獨立媒體】內地「維權網」報道指,曾參與反修例運動的香港女子覃秋艷前年4月在內地被拘捕,去年7月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監禁6年。翻查覃秋艷的Twitter 帳戶,她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寫上「毋忘721」、「紀念831」等口號,並呼籲參與多個集會。

「維權網」上周報道指,本身是香港新移民的覃秋艷,她來自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覃秋艷前年3月19日在羅湖口岸入境到內地,探望80歲生日的母親,在完成隔離後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警方拘捕。案件在去年7月14日,廣西柳州法院以不公開的方式審理,覃秋艷被判刑監禁6年。 (全文)

#20230516新聞
【初選47人案】控方確認傳畢證人 押5.29就共謀者原則作法律陳詞 拘捕警認不知何謂「攬炒十步」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6日)踏入審訊第58天。控方應何桂藍一方要求傳召警員盤問,其中拘捕何的警員曾向何指,有理由相信她參加初選目的在進入立會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以達成戴耀廷在《蘋果日報》及各大媒體提倡的「攬炒香港十部曲計劃」,惟同意當時沒有獲發戴的「攬炒十步」文章,亦不知道「攬炒十步」說什麼。此外,3名國安警供稱曾按提交物料令分別從《立場新聞》、《獨立媒體》和《蘋果日報》公司接收初選廣告相關文件,惟有警員承認沒看過該提交物料令,對相關資料也不清楚。

控方確認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件押至本月29日續審,以待控辯雙方呈交有關「共謀者原則」的法律陳詞,何桂藍一方亦會爭議匿名證人片段的呈堂性。法官李運騰指《國安法》沒有追溯力,關注共謀者原則是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及後來加入串謀的被告,辯方透露將提交聯合書面陳詞。 (全文)

#202305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高級督察涉揸胸強吻女店員 事主供稱被告跪地求饒「即刻開支票」

【東方日報】已婚高級督察前年休班時,前往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店舖取貨期間,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店長,再「揸」她的胸。事後男警被指在事主面前下跪,表示願意「即刻開支票」,求她不要追究,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今日(16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事主大爆男警事前曾望她胸部,「口花花」說「你今日好勁!」,又形容被告當時「夾硬」想伸脷錫她,她極力合實雙唇,被告舌頭未能伸進,惟他的口水已「整濕晒我個嘴」。

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時已停職。事主X於涉案店舖任職店長,她供稱,2018年認識被告,他是相熟顧客,兩人交換電話。她會稱呼被告為「阿哥」,被告則稱呼她為「家姐」。2021年11月23日晚上9時許,被告到店舖取貨,期間跟她一起入貨倉。被告在倉內曾說「孤男寡女唔驚畀人蝦咩」。當晚,被告又曾望着她的胸部,說「你今日好勁」、「好誇張」,問她是否「谷奶」、「隆胸」。她覺得這些說話「有啲Over(過火)」、「反晒白眼」,未有特別理會。

X續指,至10時許,她落閘埋數,到店舖角落休息室拿背囊準備收工。被告尾隨入內,期間被告突然拉下自己口罩,再扯下她的口罩,然後箍頸拉她去他面前,「夾硬想伸脷」強吻她。她感到「好驚」,但因她當時有3個月身孕,又不知道被告下一步,怕反應太激動會「激嬲」被告、「整到我BB」,於是不敢太激動反抗,只好不斷推開被告及說「喂、喂!」,被告三番四次錫她,接着更伸手入她上衣,「揸」她右胸一下。她再喝止,被告始停手,說「Sorry,我飲大咗」,並離開休息室。

X憶稱,其丈夫Y當時在店舖外等她收工。事件發生後,她致電叫丈夫入內。Y之後進入店舖並報警,她則到休息室冷靜情緒。被告隨後進入,跪在她面前「求我放過佢」。被告說「警察嚟到,我真係咩都無,我真係會去死㗎啦」、「你點先肯放過我,你想去邊間私家醫院生,我畀錢你,我養埋你個仔」、「你都唔想我個女無咗爸爸」、「你要幾錢,我即刻開支票,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X聞言覺得「好嬲」,心想「你當我係咩人!」。X強調從沒與任何顧客發生曖昧關係。

近年,警員淪為風化案疑犯屢見不鮮,於2018年1名警員懷疑非禮兩名女童而被警方拘捕及停職,但於停職2個月後再涉嫌在沙田區的大廈梯間強姦另一名14歲女童;2020年11月,2名22歲男警員涉於休班期間,在時鐘酒店內強姦一名20歲少女,惟律政司最終決定撤銷檢控,獲裁判官批准。 (全文)

#2023051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禮大肚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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