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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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總結 - 11月20-23日 星期三至六】舊案件

24件舊案件(34名被告): 7名繼續還押;7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6名可保釋;2名判刑;4名成功申請保釋;1名認罪;1名被通緝;1名仍然留院;9名繼續保釋;2名未知

還押

[1] 向高院申請 - 鄺(22) 有意圖而縱火 #1020旺角 用火損毀警車
[2] 向高院申請 - 趙(30) 無牌經營槍械等 #1101大坑
[3] 向高院申請 - 3名被告 管有爆炸品 #1102灣仔
[4]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16歲被告申請獲批
[5] 之前留院 - 連(29) 暴動等 #1118旺角 刑滿後(#魚蛋革命)再被捕

判刑

[1] 自簽$1000 守行為1年 賠償$480 - 蘇(47) 刑事損壞 #0703葵涌 拗彎《文匯報》報紙架
[2] $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繳交$300堂費 - 連(56) 公眾地方打鬥 #0807彩虹 連儂牆撕紙男恐嚇貼紙年輕人,被告不值其所為,上前制止,兩人爭執下涉嫌徒手互毆

成功申請保釋

[1] 向高院申請 - 梁(23) 暴動等 #0714沙田 之前因再次被捕而不獲保釋,現可保釋
[2] 向地院申請 - 黃(19) 刑事毁壞 #1112筲箕灣 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
[3]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被告申請被拒

認罪

[1] 13歲少女 侮辱國旗 0921屯門 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被告及其父母事後被「起底」,有人要脅強姦被告、及「接放學」,父母亦收到死亡威脅

被通緝

[1] 未有到庭 - 岑(25) 暴動、傷人 0626灣仔 包圍警總 意圖襲擊水刮隊長張金福

仍然留院

[1] 黃(29) 蓄意傷人 #1109將軍澳 私了

保釋

[1] 何(49) 襲警 #0805深水埗 一位示威者尤其激動和不停大叫,警員行向該人時,何站到兩人中間,張開雙臂擋着警員和大叫:「快啲走啦!」
[2] 吳(64) 刑事損壞 #1014香港 警方港鐵拉人,被告用機鐵手推車撞向警車
[3] 陳(32) 不誠實取用電腦等 #起底 取用一名電訊公司客戶陳楚聲的資料
[4] 朱(16)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5] 陳(31)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6] 莊(25) 襲警 #0612金鐘 遇到便衣督察余天生從後查問,轉身拳打督察頸部
[7] 鍾(33)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藏有彈弓和48粒螺絲帽等
[8] 13歲少年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汽油彈
[9] 劉(56) 企圖縱火 #0815元朗 企圖燒警署鐵閘
[10] 之前留院 - 6名被告 暴動等 #1118理大

未知 知情人士請告知 @lllxxxxxxxlll

[1] 趙(25)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1110旺角 2支汽油彈
[2] 葉(29) 非法集結、未能出示身份證 #1112中環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已結案: 15 ->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64 -> 61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男文員8.31太子站內管武判囚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頭條日報】33歲男文員前年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內被搜出彈叉、螺絲帽及雷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器具兩罪罪成,分別被判處12個月監禁和罰款5,000元。他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李運騰法官今頒布判詞駁回其上訴,指出以重審的方式,審視上訴方的所有上訴理由,但認為無一成立,又認為監禁12個月並非明顯過重。(全文

📌 高等法院判案書

#20210119新聞 #0831太子
【8.31太子站兩周年】至今69人被捕 僅8人被檢控 3人涉暴動明年10月受審

【眾新聞】8.31太子站事件兩周年,當晚大批警察速龍小隊成員進入站內月台追捕示威者,其間涉對市民無差別使用暴力、安排特別列車將被捕者(包括傷者)送到荔枝角、趕走在場傳媒,令社會關注站內當晚的多個傳言。警方就事件至今拘捕69人,5人為事後被捕,至今僅8人被正式起訴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等罪,分成三案處理。

其中兩案早前審結,包括事件中最年輕被告、案發時年僅13歲的少年,他早前承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入教導所;餘下一宗暴動案排期至明年10月開審,其中一名20歲少年擬認罪。

警方回覆查詢指,當晚行動拘捕64人,經調查後再拘捕另外5人;被捕人士由13至45歲不等,其中多達60人已經踢保,1人獲准保釋候查,遭正式落堂起訴的8名被告則涉及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管有攻擊性武器、搶劫等控罪。

仍未審結的暴動案原本涉及6名被告,其中二人在去年7月已缺席首次提堂,法庭批出拘捕令,包括當日被誤傳為失蹤或死亡的「韓寶生」、去年8月已離港赴英的王茂俊,他共被控暴動、刑事毀壞、搶劫等8項控罪。

其餘4名被告中,20歲溫姓男生擬承認在旺角及太子站參與暴動,將於11月10日作認罪答辯;另外3名男生則否認所有控罪,排期至明年10月24日開審。(全文

#20210831新聞 #0831太子
【8.31太子站兩周年】教大梁耀霆放棄向警方索償的掙扎與不安 「不願浪費別人血汗錢」

【眾新聞】8.31太子站事件發生已經兩年,與真相的距離似乎只是越來越遠。當日在站內被捕的時任教大學生會臨政會長梁耀霆,是後來唯一取得港鐵閉路電視的人,但在事件兩周年前夕他接受眾新聞訪問,承認已放棄向警方索償的打算。他解釋,見到近兩年的法庭判案令他漸失信心,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希望眾籌或申請基金打官司,深恐輸了官司會白白浪費許多人的血汗錢。

8.31事件發生時,他已當了會長約半年,暑期過後,就升讀大學三年級生。他當天一身黑色西裝,沒有背囊也沒有裝備,就這樣坐上開往調景嶺的列車。然後,他在太子站遭圍捕,羈留近48個鐘後獲無條件釋放。

梁耀霆事後入稟法庭,要求法庭頒令港鐵將當晚的閉路電視交出。終於,2020年3月18日,法庭裁定梁耀霆勝訴,港鐵交出逾90小時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下一步只待向警方提出索償。

然而,一年半以來梁耀霆並未有進一步消息,有傳已放棄索償。這個8月底,即將從教大畢業的他接受眾新聞訪問確認,經已決定放棄索償。他指原因有三:一、觀乎近兩年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案件,他認為索償成功的機會不高;二、因家庭狀況未能申請法援,但亦不希望耗費公眾資源,相信資源可以留給更有需要的人;三、索償過程漫長,不想被官司困身幾年。(全文

#20210831新聞 #0831太子
8.31太子旺角|3學生否認暴動等7罪 太子站長:被黑衣人包圍 供稱受襲者:見白衣人受欺欲調停

【法庭線】2019年8月31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拘捕多人。3名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7罪,3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二(8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2天審訊。

太子站及旺角站兩名港鐵站長早上出庭作供,當中太子站站長表示,當晚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之後有黑衣人在月台包圍她與同事,她感害怕,故走入監察亭躲避。至警方到場後,才重置緊急掣。

報稱受襲的事主則指,當晚約30名黑衣人在列車上指罵市民,認為他們正在欺負市民,於是上前調停。雙方衝突其後升級,分別使用水樽、雨傘及長棍互相攻擊。事主又指,當時突遭黑衣人以削尖的行山杖刺頸,繼而被箍頸拉倒在地,再懷疑被彈叉擊中,造成6厘米血痕及腋下觸痛。(全文

#20221108新聞 #0831旺角 #0831太子
【8.31太子站暴動案】教大生稱見中年男拿鎚打黑衣人 故將雨傘丟地分隔雙方

【獨立媒體】2019年8月31日的太子站事件,一名副學士學生被指在旺角參與堵路、2名男子被指在列車上與乘客爭執,警方其後衝入月台執法。3名男子分別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罪,今(2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教大男學生選擇自辯,他供稱當日搭港鐵回家時,見黑衣人與乘客爭執,他曾勸黑衣人「冷靜啲」,其後有中年男子拿出鎚子打黑衣人頭部,男學生感憤怒並指罵男子。男學生又指曾將破爛雨傘丟在地上,以製造「緩衝區」分隔衝突雙方。(全文

#20221123新聞 #0831旺角 #0831太子
831太子站暴動案 警方落案控16人非法禁錮等5罪

【星島日報】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2019年8月31日遭示威者破壞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損失共約109萬元,警方其後就事件拘捕多人。繼早前區域法院就2019年8月31日晚於太子及旺角港鐵站所發生的暴力案件,裁定6名男子「非法集結」、「暴動」 或「管有攻擊性武器」 等罪成,判囚8個月至5年半或送往勞教中心。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今日(29日)落案起訴14男2女,年齡介乎21至39歲,涉嫌「非法禁錮」、「阻礙或襲擊警察」、「刑事毁壞」、「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管有無線電通訊」等罪名。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案件將於5月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全文)

#20230529新聞 #0831旺角 #0831太子
8.31太子|29歲男認企圖阻差辦公 辯方指品學兼優、歷4年煎熬 官准索報告11.20判刑

【法庭線】2019年8月31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員進站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3年8個月,7人被落案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名 被起近時29歲許姓男子,周一(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企圖阻差辦公罪。

案情指,警員於太子站月台制服一名男子時,有示威者拉走該男子,期間許將雨傘扔到追捕警員的方向。辯方求情指,許當日因響警報而下車,沒預謀參與示威,受環境影響,一時衝動犯案,過程中沒打中警員。

辯方又指,許一直品學兼優,畢業後任職精算分析師,今年晉升至助理經理,因本案經歷4年煎熬,更有精神創傷,但沒放棄自己,努力更生。裁判官林子康表示,「不得不承認」求情有力,形容許「前途無可限量」,准索背景及社服令報告,但強調仍有可能判監。

另6名被告則訂於2024年1月25日進行第二次審前覆核,全部人均准保釋。(全文)

#20231106新聞 #0831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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