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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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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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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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角
#其他案件 #答辯

D2:顏(33)
D3:張(33)🔴因另案還押逾41個月
D4:何(39)🔴因另案還押逾41個月

控罪:
(1)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1-3]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1、159A及159C條
被控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2)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1,D4]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1、159A及159C條
被控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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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由於另案被告眾多,包括親友在內全部旁聽席移至同層 12 庭。唯一保釋在外被告身穿海軍藍色西裝褸到庭,精神飽滿。

1032 開庭,未見兩名還押被告。

1147 五名懲教人員押送兩名還押被告出庭,二人不認罪,張姓第三被告更表示自己被害變被告。獲准保釋第二被告則認罪。

1150 控辯雙方確認第二被告並無刑事定罪紀錄,辯方另呈上六封被告本人、父母及親友撰寫求情信,並透露大學畢業被告與年邁雙親同住,為照顧長期患病老父任職工作時間較有彈性之外賣員。第二被告於案中並無得益,並引用案例請求法庭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許保釋。

1206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判監為惟一合適刑罰,量刑起點為三個月,D2認罪,扣減至判監兩個月。

案件押後至 11 月 22 日上午再訊,處理D3 & D4。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06日 星期五】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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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張慧玲法官
🕙10:00(不設旁聽)
👥黃,吳,張,張,嚴,李,賴,鍾,許(21-29)🛑黃,吳已還押逾45個月;李已還押逾39個月;賴已還押逾36個月;鍾已還押逾35個月;張,張,嚴還押逾30個月;許已還押逾29個月 #案件管理聆訊 [1/1] (#1208灣仔 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企圖引起可危害生命的爆炸 串謀謀殺;#1208北角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1208荃灣 製造或管有爆藥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11月元朗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1220大埔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
👤劉(24) #案件管理聆訊 [1/1] (#籌集資金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作恐怖主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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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不設旁聽)
👥彭,吳,張,鄧,陳,伍,關,吳,*,*,王,*(14-24) #審訊前覆核 (#1030屯門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管有攻擊性武器 12項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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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7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0:00
👤梁(38)🛑已還押1個月 #答辯 (#港區國安法 #輸入羊村 輸入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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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八庭 💩王詩雅(37) 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 7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00 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張曉惠(34)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冤案
【10月06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0:0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答辯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答辯
#港區國安法 #輸入羊村

梁(38)🛑已還押1個月

控罪:輸入煽動刊物
被告於或約於2023年3月7日,在香港,連同一個稱為蔡榮達別名「Pan Choi」,又名「John Choi」的人,輸入18本煽動刊物,分別為6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以及《羊村日報》的書,每本各3本,具意圖: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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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表示認罪❗️

控方案情:

被告同意的控方案情簡意如下:

言語治療師公會出版了3本刊物,即《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當中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在裁決時提及相關刊物是具煽動成份,相關裁決已被傳媒廣泛報道。

於2023年3月7日,海關檢查1個從英國寄出的包件,內有18本控罪所稱的刊物。

於2023年3月8日,警員僑裝送件人員將包件送往被告所在的辦公室。

於2023年3月12日,與包件相關的紙箱被發現棄置在後樓梯。

於2023年3月13日,警員到辦公室上門搜查辨公室,並拘捕被告。被告表示他是按蔡榮達的指示接收包件,不知道包件內的物件。

根據通訊紀錄的內容,被告是知悉包件內的書本是涉案刊物,被告亦曾與蔡榮達就寄件過程作溝通。

簡言,控方指的18本刊物的內容是引用與社會事件相關的重要事件以卡通的方式作論述,並於最後用反問的方式表達具煽動的意思。上文提及的重要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蘋果日報案、十二港人案、和民主派初選案。

求情:

控方確認被告沒有案底。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

⁃ 被告有穩定的家庭支持,他自己亦沒有政治背景和聯繫,事實上蔡榮達是被告的上司;

⁃ 涉及刊物的輸入的數量少,規模小;

⁃ 沒有證據指相關刊物會被分發,更像是(予蔡榮達和蔡榮達的上司)自用;

⁃ 被告的角色輕微及被動,根據通訊紀錄,被告只是協助蔡榮達,他並非涉案刊物的擁有者,也沒有用涉案刊物煽動他人的意圖(辯方的認罪基礎是相關控罪是針對刊物的煽動意圖。控方不反對);

⁃ 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只是協助蔡榮達;

⁃ 案發時的社會氣氛已較以往平靜,被告在案發後亦有參與活動認識國家;

⁃ 被告在其求情信中已表達悔意,家人的求情信亦可示他們對被告的支持,以及被告的自省;

⁃ 本案控罪的最高刑令是監禁2年,這點為法庭考慮刑令時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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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判刑❗️

判刑需要報料,請按此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0月26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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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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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15:00
👤劉(24)🛑服刑中 #宣布判決 (#1001黃大仙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4月22日被判處監禁3年3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8月4日被駁回。申請人不服判決,申請上訴至終院。)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詞,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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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00
👥潘,P.B(22-34) #續審 [13/20]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5庭
👩🏻‍⚖️黃雅茵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林,林,劉,梁,譚,謝,王,蘇,馮,張,張(18-28) #續審 [12/35] (#1118油麻地 暴動)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0:00
👥林卓廷,庾,陳,葉,鄭,尹,楊(26-48)🛑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1個月 #續審 [8/25] (#0721元朗 暴動)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郭啟安法官
🕝14:30
👤李(50) #裁決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20200624葵涌 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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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4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09:30
👤區(57)🛑已還押8日 #提堂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14:30
👤袁(23) #答辯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煽動意圖)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5樓7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09:30
👤曾(16) #答辯 (#20220831太子 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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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區域法院第十三庭 🐶雷俊傑 與 👤黃(24) #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20200701銅鑼灣 當雷於案發日追捕疑犯時,黃用刀插向雷的左上臂,使雷受傷,因此雷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黃陪償。)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二庭 💩王詩雅(37) 4項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洪門宴
【10月26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09:30
📍#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續審[12/3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答辯

🕙10:00
📍#區域法院第六庭 #續審[13/20]

(截至083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10月26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4: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答辯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11月23日 星期四】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牆內收信地址一覽表
[上庭總結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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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6樓10庭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15:30
👥方,何(22-23)🛑服刑中 #宣布判決理由 (#1118油麻地 暴動;經審訊後罪成,於2023年3月11日被判處監禁4年6個月。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於2023年10月20日被拒絕。)

*庭上將不會讀出判決,上訴人亦無需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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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14:30
👥林卓廷,庾,陳,葉,鄭,尹,楊(26-48)🛑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2個月 #續審 [22/25] (#0721元朗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2/20]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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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7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30
👥朱,劉(25-31)🛑二人已還押逾14個月 #提訊日 (#20220904柴灣 2項無牌管有彈藥 企圖無牌管有彈藥 串謀無牌管有槍械  2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 無牌管有槍械 管有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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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8樓19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14:30
👤鄒(46)🛑已還押逾2個月 #答辯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制裁律政司 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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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林俊杰(47) 2項欺詐 #呃遮仔會14萬
【11月23日 星期四】

以下法庭聆訊需要報料:

🕝14:30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續審 [22/25]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九庭 #答辯

及 所有上午內容從缺的聆訊,見上帖。

(截至1300)

🔰請按此報料

💛其他法庭暫不需要,請留意本台更新💛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九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制裁律政司 #答辯

👤鄒(46) 🛑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意圖煽動的作為
被告於2023年3月21日至9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背景:
被告被指在案發時期裡在「連登」網上討論區以《掘金掘鷄骨》帳戶發布合共49則訊息,當中內容包括「打倒中國共產黨」、「揭竿起義」、「習近平條扑街冚家剷」、「中南海大爆炸」、制裁律政司人員,家屬亦難幸免、用無人機殺中共官員及國家領導人習近平等。警方調查後於9月18日在街上截停被告作拘捕。警誡下提供手提電話及桌上電腦密碼,但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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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認罪及同意案情

📌裁決:罪名成立‼️

📌求情:
採納已呈交書面求情信及陳詞,被告沒有案底,因家庭問題沉醉網上世界而犯案,被囚禁期間深感後悔及已作反省,已經打算報讀課程增值自己重投社會,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判刑:即時監禁4個月🔥
被告人6個月內發佈四十多段訊息,屢次宣揚暴力,要求制裁官員及中央政府及領導人,考慮一切以6個月監禁作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此外無其他減刑因素。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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