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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第九庭 #宣布判決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法官
👤*(15) #1118柴灣
🛑已於教導所服刑逾3個月🛑

控罪:罔顧他人生命是否受到危害而縱火
申請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縱火,損毁宿舍1座的外牆及一單位的窗戶。

背景:申請人於2020年8月21日被原審裁判官判處三年感化令,但律政司長不服刑罰明顯過輕提出覆核。申請人後來於2021年2月4日被改判入教導所。答辯人就判刑於2月25日書面向上訴法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
—————————
結果:
上訴法庭駁回申請,但申請人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判詞全文
#高等法院第九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宣布判決理由

申請人:蘇(24) #0707旺角
答辯人:律政司

控罪2:#非法禁錮
違反普通法,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予以懲處

申請人連同黃(31)及吳(23)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九龍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將女子X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其意願下將她羈留。

控罪3:#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

申請人連同黃(31)及吳(23)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九龍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簡單背景:

申請人否認兩項控罪受審。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申請人兩項控罪罪成,並判處她監禁10個月和$10,000元賠償令。申請人不服定罪裁決,向上訴法庭申請定罪上訴許可但在2022年6月17日被拒。

裁決理由: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14795

判刑理由: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15425

上訴聆訊: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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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簡要:

申請方提出了4項上訴理由,分別為:(1)原審法官誤解了有關「公民逮捕權」的法律原則;(2)原審法官沒有充分考慮申請人的辯護理由;(3)原審法官沒有考慮控方須證明申請人有作出如擾亂秩序等簡稱「訂明行為」及作出裁決;(4)原審法官錯誤拒納申請人的證供。

上訴理由2和4可一併處理,因這與事實裁定有關。法庭認為申請人的說法不可信。簡言之,即:(1)她開始進入案發現場時理應聽到一眾示威者懷疑X是女警並在秘密偷拍;(2)她在現場的關注點一開始已是X的手機,過程中多次以「我哋」來形容被X拍攝的對象(即示威者),可見她和群眾(即示威者)之間的身分認同;(3)她完全沒有勸籲過人群讓X離開,也完全沒有質疑過他們的強制行為的正當性,甚至還告訴X,X要把手機拿出才能獲釋,這可見她認同人群的做法並加入了他們的行列。

有關「公民逮捕權」和「調停」的辯護理由,在本案:(1)黃(31)明明對X貼身扭抱在先,申請人會何以認為是X不對並要逮捕X。此外,即使X曾「摑」黃(31)打,她從沒有為此指責過X,而是繼續聚焦於X偷拍的事;(2)即使她在案發時的表現比其他人的言語行為克制,不欲傷害X及使其衣衫不整,她捉住X的手是要防止其再度出手反擊圍著她的人群。法庭指這亦改變不了申請人知道X想離開,卻仍然參與強行把X留下和逼令其交出手機的事實。

由於申請方在庭上已指出接受如果本案有關的事實一旦被裁定只是申請人在狡辯,理由1和3便自告失效,故無需再行討論。(按:事實上在上訴聆訊時都是針對理由2和4作討論)

判決:

由於申請方提出的理據不是可爭辯的,甚至勝算微乎其微。法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維持定罪裁決。

法庭要求申請方向申請人解釋有關「減時」風險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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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連結: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45174&currpage=T
【11月04日 星期五】

以下法庭需要報料:

🕤09:30
📍#區域法院第六庭 #續審 [4/20]
📍#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續審 [4/9]
📍#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續審 [8/25]

🕙10:00
📍#高等法院第一庭 #案件管理聆訊

🕥10:30
📍#高等法院第九庭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08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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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
#1012九龍塘 #串謀縱火

👤王(40)

🔴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2月28日被判處4年6個月監禁。

上訴人今天無律師代表,在庭上申請撤回本來三頁文件,並重新存檔兩頁新文件作其理據。

答辯方指剛才收到新文件,今天未能作出回應,申請押後14日作回應。

法庭指示答辯方需於14日作出回應,上訴人如有回應,需在收到答辯方文件後7日內提交。

案件押後至2022年12月15號1030時同庭續審。

-1045完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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