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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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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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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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 香淑嫻裁判官
#Telegram文字獄 #新案件 #答辯
許(24)‼️還押中
煽惑他人縱火(2019年11月14日煽惑Telegram使用者用火損壞他人財產)
煽惑他人傷人(2019年11月17日煽惑Telegram使用者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

案情:許為Telegram頻道管理員,其管理的頻道涉嫌在2019年11月14日及17日發佈兩則訊息。許曾在11月28日、29日及12月1日接受調查。該頻道共有四名管理員,許與其餘三人均不相識。其餘三名管理員現正被通緝,其中一人已離開香港。

許除涉嫌干犯上述控罪,亦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禁止煽惑暴力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押🚫
放棄八日保釋覆核權利,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14Telegram / #1117Telegram #Telegram文字獄
許(24)
(1)煽惑他人縱火
(2)煽惑他人傷人


案情:許為Telegram頻道管理員,其管理的頻道涉嫌在2019年11月14日及17日發佈兩則訊息。許曾在11月28日、29日及12月1日接受調查。該頻道共有四名管理員,許與其餘三人均不相識。其餘三名管理員現正被通緝,其中一人已離開香港。

背景:1月9日首次提堂,保釋申請被 #香淑嫻裁判官 拒絕;1月21日向高等法院原訟庭 #李運騰法官 申請保釋獲批,准以5000元現金、30000元人事擔保,期間須守宵禁令和不得離港,並每週報到一次,據了解許在11月28、29日及12月1日接受調查時均有準時出現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1)及(2),及新增控罪(3)至(5)

控罪:
(1)串謀煽惑他人縱火
(2)串謀煽惑他人意圖傷人
(3)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交替控罪:
(4)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5)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被控於8月12日至11月28日在telegram 干犯以上控罪

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轉介至5月5日1430在區域法院答辯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Telegram文字獄 #網上言論
👤蔡(20) #新案件

控罪:
(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2)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1) 在2019年12月8日,與另一案件 #1208灣仔 各被告串謀有意圖傷害香港警務人員

2)在被告家中檢取手提電話中150張兒童色情物品(相片)及7段相關影片

案件押後至2020年7月2日14:30於觀塘裁判法院第1庭再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與早前爆炸品案的電子部件進行分析、校對、檢驗,及索取法律意見

保釋申請被拒,還柙候訊
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於4月29日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處理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1227大埔 #20200117荃灣 #20200421秀茂坪 #網上言論 #Telegram文字獄
#保釋覆核

蔡 (20)
(1)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被控於2019年12月8日,與另一案件 #1208灣仔 各被告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2)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在觀塘秀茂坪邨一單位內,管有約150張兒童色情照片及7段影片

背景:2020年4月21日,警方搜查秀茂坪一住宅單位,檢獲一批電路板、電子儀器工具等工具,並懷疑在蔡電話搜出兒童色情相片,案件在4月23日首次提堂,被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保釋申請

控方呈上2個文件夾的涉案圖片
控方反對擔保

裁判官確認 #1208灣仔 案部分被告已獲准保釋
控方指檢驗蔡電話的搜尋紀錄至2月
辯方對蔡對電話內的兒童色情物品是否知悉有爭議,辯方代表律師指蔡在錄影會面中否認知悉有關圖片,但辯方未獲得有關錄影片段
辯方呈上蔡學業文件指電路板為學習需要

辯方指案情複雜,或有冗長押後,將大大影響蔡將面對年終考試

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放棄8天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7月2日1430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Telegram文字獄

許(24)

控罪:
(1)串謀煽惑他人縱火
(2)串謀煽惑他人傷人
(3)串謀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4)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交替控罪)
(5)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案情:
控罪1-3:被控於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串謀他人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非法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以及非法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控罪4:為首三控罪的交替控罪
被控於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串謀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使用暴力。

控罪5:被控於19年9月3日,煽惑流動應用程式 Telegram 使用者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一部載有WhatsApp 的裝置。據知,當時有人在該Telegram頻道內號召他人不斷傳送訊息,以「炸爆」一個WhatsApp號碼。

被告答辯意向:
申請押後答辯

保釋相關事宜:
批准宵禁時間延遲2小時至2300-0700

案件押後至6月18日1430再訊,期間維持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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