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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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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6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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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6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6.29
2022.06.2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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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杜麗冰法官
🕙10:00
👥劉,陳(16-17)🛑二人已還押逾26個月 #審訊 [16/19] (#1113上水 誤殺 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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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7庭
👨🏻‍⚖️練錦鴻法官
🕤09:30
👥林(19) #審訊 [4/14] (#20200204油麻地 #20200205油麻地 縱火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郭,羅,李,袁(16-21) #審訊 [11/14] (#1118理大 暴動)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
👥湯,梁,鄧,簡,潘,陳,羅,鄧(24-44) #提訊 (#0825葵涌 串謀暴動 5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3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賴(17) #提訊 (#20200501太子 企圖縱火 企圖刑事毀壞 2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15:00
👥林,姜,姜,陳,陳(21-23) #提訊 (#1111理大 串謀暴動)
👥林,談,張,吳(27-34)🛑四人已還押逾3個月 #提訊 (#0801火炭 製造或管有炸藥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王詩麗法官
🕙10:00
👤陳(31)🛑已還押逾6個月 🔥#判刑 (#1006灣仔 暴動 蒙面)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5:00
👤陳榮泰/前東區區議員 #審訊 [4/4] (#20200630中環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陳,張,朱,杜,高,林(17-27) #審訊 [14/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00
👥詹,梁,梁,梁(20-44) #審訊 [10/20] (#1119尖沙咀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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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區 裁 判 法 院4樓8庭
👩🏻‍⚖️梁嘉琪裁判官
🕤09:30
👥謝,何,孟(20-24) #續審 [9/9] (#0811太古 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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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李(31) #進度報告 (#1118尖沙咀 襲警;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7月10日被判處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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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0:30
👤陳(30)🛑已還押7日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14:30
👤陳(53)🛑已由警方看管3日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626太古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15:00
👤吳政亨(41)🛑已還押逾15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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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田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張志偉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陳(27)🛑已還押逾29個月 #提堂 (#20200117沙田 管有違禁武器 偽造文件違反交通條例 2項沒有展示車輛登記號碼 2項沒有展示車輛牌照於顯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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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11:00 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張仲榮(47) 聲稱三合會成員 以三合會成員身分行事 #浴室自稱14K
沙田裁判法院 🐶區姓休班警(46)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新港城中心偷拍淫魔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網上言論 #20220626太古 #新案件

陳(53) 🛑已由警方看管3日

控罪:
(1)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elegram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香港太古城道太古城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軍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第8(1)(b)及第20條
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香港太古城道太古城某單位,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貨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適當牌照而管有用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AnyTone無線電對講機及一部BAOFENG無線電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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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申請押後8星期,讓警方有更多時間調查。警方在其家中檢獲大量電子器材,需要時間作出檢驗。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就保釋申請陳詞。

保釋申請被拒
被告需要還押🛑

被告保留8天覆核權利,覆核申請將在7月8日上午0930處理,案件則於8月25日下午1430再提堂。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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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聲援 - 07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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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7.07
2022.07.0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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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杜麗冰法官
🕙10:00
👥劉,陳(16-17)🛑二人已還押逾26個月 #審訊 [21/19] (#1113上水 誤殺 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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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09:30
👥陳,張,朱,杜,高,林(17-27) #審訊 [19/25]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郭,羅,李,袁(16-21) #審訊 [14/14] (#1118理大 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3庭
👨🏻‍⚖️李慶年法官
🕙10:00
👥何,楊,許,梁,張,李,彭,何(20-34) #審訊 [5/40] (#1119尖沙咀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榮泰/前東區區議員 #審訊 [5/4] (#20200630中環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游德康法官
🕤09:30
👥李,黎,陳,彭,林,林,梁,梁(16-26) #審訊 [5/35] (#0829深水埗 暴動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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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彭(23) #續審 [2/2] (#20210701黃大仙 侮辱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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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30
👤陳(53)🛑已還押11日 #提堂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626太古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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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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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7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7.19
2022.07.19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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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案件不在列表內🌟

🏛高 等 法 院3樓1庭
👨🏻‍⚖️黃崇厚法官
🕥10:30
👥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梁國雄(31-64) 🛑李卓人,梁國雄因另案服刑中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2/2] (#20200501金鐘 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罪成,各被判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高 等 法 院5樓7庭
👩🏻‍⚖️李素蘭法官
🕝14:30
👤陳(53)🛑已還押23日 #申請保釋 (#網上言論 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626太古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高 等 法 院8樓18庭
👩🏻‍⚖️黎婉姫法官
🕥10:30
👤鄭(54) #不服定罪上訴 (#1103大埔 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11月18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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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林偉權法官
🕤09:30
👥馬,吳,譚,楊,陳,陳,林(21-32) #審訊 [3/25] (#0811尖沙咀 暴動 3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8樓27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4:30(不設旁聽)
👤李(50) #審訊前覆核 (#0921元朗 2項有意圖而傷人 暴動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區 域 法 院9樓28庭
👨🏻‍⚖️郭偉健法官
🕤09:30
👥黎,楊,伍,陳,方/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25-28)🛑黎,楊已還押逾11個月;伍,陳,方已還押逾10個月 #審訊 [4/5] (#羊村繪本案 串謀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鄭念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謝,*,曾(15-24) #審訊 [6/35] (#0929金鐘 暴動)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徐綺薇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陳,鄭,鄭,張,張,周,方,馮,何,何(18-41) #審訊 [1/30] (#1118油麻地 暴動 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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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5樓1庭
👩🏻‍⚖️黃雅茵署理主任裁判官
🕝14:30
👤張(31)🛑已還押逾1個月 #提堂 (#20220523爆炸品 企圖製造爆炸品)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8樓7庭
👩🏻‍⚖️梁雅忻裁判官
🕛12:00
👤陳(30)🛑已還押15日 🔥#判刑 (#1025九龍城 刑事損壞)

🕝14:30
👤陳(29) #裁決 (#20200126旺角 襲警)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10樓13庭
👨🏻‍⚖️莫子聰裁判官
🕤09:30
👤麥(27) #進度報告 (#20200229旺角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8月6日被判處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陸(24) #續審 [2/2] (#1013黃大仙 管有攻擊性武器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張(20)🛑已還押15日 #提堂 (#1118理大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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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 塘 裁 判 法 院3樓1庭
👩🏻‍⚖️劉淑嫻裁判官
🕝14:30
👥郭,張 (19-34)🛑二人已還押15日 🔥#判刑 (#0914淘大 襲警 阻差辦公)
👤蔣(22) #提堂 (#20200630觀塘 非法集結)

🏛觀 塘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屈麗雯裁判官
🕝14:30
👤宋(38) #裁決 (#20210604秀茂坪 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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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45
👤何俊仁(69)🛑已還押逾13個月 #提堂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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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09:30 高等法院第卅二庭 💩梁振英 訴 👥鍾劍華,立場新聞 #傳票 #寬延期限 (#小桃園飯局 誹謗;梁振英入稟高院指鍾及立場新聞誹謗,要求賠償及頒禁制令。)

#不是聲援
09: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煒龍/建制派社區主任(19) 威脅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 #staycation沙龍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李素蘭法官

#網上言論 #20220626太古 #申請保釋

陳(53) 🛑已還押23日

控罪:
(1)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Telegram發布及/或持續展示陳述、相片和海報,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d)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香港太古城道太古城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3把軍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第8(1)(b)及第20條
被控於2022年6月26日,在香港太古城道太古城某單位,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給或設立的適當牌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AnyTone無線電對講機及一部BAOFENG無線電對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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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劉偉聰大律師

考慮所有因素,保釋申請被拒
被告需要還押🛑案件將於8月25日下午1430再提堂。

💛感謝臨時直播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09月15日 星期四】
COURT HEARING HK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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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新公告 2022.03.31
2022年9月份聲援預告
上庭總結2022.09.14
2022.09.11-09.17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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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等 法 院5樓7庭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10:00
👤廖(17)🛑服刑中 #上訴期間申請保釋 (#0930灣仔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答辯時認罪,於2022年7月16日被判處31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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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10樓32庭
👨🏻‍⚖️陳廣池法官
🕤09:30
👥何,黃,何(22-35) #審訊 [3/30] (#0929金鐘 暴動 襲警)

🏛區 域 法 院11樓36庭
👩🏻‍⚖️王詩麗法官
🕤09:30
👥張,田,冼,鄺,馬,姚,*(14-28) #審訊 [8/35] (#0829深水埗 暴動 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區 域 法 院11樓38庭
👨🏻‍⚖️郭啟安法官
🕥10:15
👥雷,梅,吳,吳,柯,安,潘,戴,王(20-24) #審訊 [3/30] (#1118油麻地 暴動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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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1庭
👨🏻‍⚖️李志豪裁判官
🕤09:30
👤楊(21) #進度報告 (#1112荃灣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經審訊後被定罪,於2021年9月24日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4樓3庭
👨🏻‍⚖️鄭念慈裁判官
🕤09:30
👥彭/牧師和你顛創辦人,趙(59-67)🛑彭已還押逾5個月 #續審 [9/7]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旁聽師 發表煽動文字)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6樓8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4:45
👤陳(53)🛑已還押逾2個月 #答辯 (#網上言論 作出煽動意圖的作為;#20220626太古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無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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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聲援
09:30 高等法院第十四庭 🐶F.S.L(45) 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2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強迫幼子自慰
09:30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惠嫻(46) 2項盜竊 #偷同袍書券
10:15 區域法院第廿六庭 💩強蔚傑(37) 有意圖而傷人 #襲擊黃店職員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八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20626太古 #網上言論 #答辯

👤陳(53) 🛑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
(1)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2) 管有攻擊性武器
(3)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罪詳情按此
https://teleg.eu/youarenotalonehk_live/20838

———————————
[14:50] 開庭

速報:
被告承認第一、三控罪。

詳細案情:
警方發現telegram使用者「marshall maral」,是公開頻道「hongkong up coming war of independent」的管有人,寫有「不可使用支那表情包」,直至案發日期有516個使用者加入,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間,曾發佈23則煽動貼文,內容包括塗污國旗的圖片、指所有疫情和戰爭都係中央做成、警方/黨鐵/三合會合作、展示香港獨立、武裝革命、軍事訓練…一堆分裂國家、引起仇恨、煽惑他人不守法的段落。

在2022年6月26日12:24,PW1在太古城某單位拘捕被告,在家中搜獲證物:兩部電腦、七部電話、三隻USB、兩部對講機、三把刀和兩把鉗。

PW3對一部電腦做數碼法理驗證,發現裝有Telegram 程式,由同一戶口管理該頻道。

PW4 檢查兩部對講機的功能,PW5 證實電訊管理局無發牌給被告。

—————
求情及背景:

被告在內地出生,年少來港,曾經留學,結婚/離婚,家人離世,身體患病,性格良好,有好朋友好情人,連幼稚園朋友也願意寫求情信。

在社交媒體有五百多個人訂閱,是不算多,只有23則煽動貼文,連同其他貼文全部只有40多則,頻道幾乎每個月只有2個帖文,是不活躍頻道,也不知訂閱者有沒有看。

該頻道在被告被捕前,在2020年11月已轉為私人頻道,而且所有帖文都是「轉發」,無加評論,所有轉發嘅貼文都係發生咗嘅事,唔係煽動去做,只係叫人關注。

辯方引用羊村案、曹女手足案、古思堯案、蔣手足案、初凝芝茶案,以示本案性質不嚴重。建議法庭考慮以六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非常有悔意,還押期間有反省,被告已經被還押82日,希望法庭考慮刑期時,免得被告坐凸。

裁判官需時考慮判刑,休庭一小時。

—————
[16:30] 判刑

裁判官重複案情、控罪、被告背景、求情因素等。

量刑考慮
煽動他人的行為,不同程度有不同危機,對心平氣和嘅人,危機係低,對情緒高漲嘅人,係火上加油,在平靜嘅環境之下,可以死灰復燃。

《刑事罪行條例》第9 & 10條嘅煽動意圖,暫時無與本案相同嘅上訴案例,伍巧兒案中史案件不同,都係煽動性行為作為參考。

羅官到本案有以下觀察,發放貼文不多,但持續時間不算短,顯示被告係堅持嘅人,不是說了就算,當時社會氣氛平靜,不少人尚未平復,發放貼文有潛在危機,死灰復燃。本席同意兩點:
(1) 貼文模式似自言自語,回應少感染力低,無正式煽動;
(2) 貼文全部都係轉發
以上兩點對被告有利,考慮給予額外減刑折扣。

控罪一以七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變為五個月,再因兩項有利因素扣減一個月,總刑期為四個月監禁

控罪三考慮到被告係在2017年購買兩部對講機,無證據顯示在社會運動中使用,判處罰款二千元

控方撤回控罪二。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